新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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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新闻|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一行赴立法研究院调研座谈
2026年9月16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宁向军一行赴立法研究院调研。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宁向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区域协调发展处二级调研员曹定发,自治区海洋局政策法规监督处副处长张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四处一级主任科员朱燕婷,中国海洋大学教授赵艳平、副教授赵春蕾一行9人参与调研,立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余军、院长助理张帆、博士后孟庆元等出席调研。座谈会上,余军教授对宁向军副局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他指出,向海经济立法是贯彻海洋强国战略、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广西立足区情特点开展向海经济立法探索,特色鲜明、意义重大,此次调研座谈为两地立法研究机构与实务部门深化交流互鉴提供了宝贵契机。在立法研究院智库工作介绍环节,张帆副教授介绍了研究院建设发展情况。自2018年成立以来,立法研究院先后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全国影响力建设智库单位和浙江大学十佳科研机构。立法研究院聚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理论、当代中国地方立法、数智立法创新等研究方向,着力打造“之江立法论坛”“地方立法十大范例”“立法名家访谈”等品牌活动,为服务国家和地方立法实践提供了坚实的智力支撑。在调研座谈环节,立法研究院博士后孟庆元围绕《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起草中的几个难点问题作专题介绍。她结合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实际,重点梳理了海洋经济统筹协调机制与部门职责配置、港口布局优化与强港建设、海上休闲活动产业有序开放、海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部门职责衔接、大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管理等立法难点问题,并就相关制度设计思路作了阐释。总结环节,宁向军副局长对本次调研成果充分肯定,并介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向海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初稿)》的起草背景、总体思路与进展情况。该条例坚持“一轴牵引、两翼联动,陆海统筹、全域向海”总体布局,围绕空间布局与产业更新、基础设施与交通物流、创新驱动、合作共赢、人海和谐、保障与监督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着力构建面向东盟、贯通陆海、以海洋经济为引领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宁向军副局长表示,浙江海洋经济立法起步早、经验实、效果好,为广西提供了有益借鉴,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向海经济法治建设。交流环节,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自治区海洋局有关负责同志和中国海洋大学专家学者,结合实务经验与理论研究,围绕条例立法定位、向海经济概念界定、产业空间布局、生态保护、要素保障等条款内容,与立法研究院研究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双方一致表示,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持续深化海洋经济立法与智库建设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为服务海洋强国战略、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2026-10-20
新闻 | 人工智能法律制度研讨会暨《人工智能法专家建议稿》(浙大1.0版)发布会在杭举行
在促进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维护中国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新秩序中话语权的时代关口,我国人工智能立法研究者肩负现实而紧迫的责任。浙江是人工智能技术与产业的热土,浙大是人工智能技术与理论的沃土,面对人工智能立法的重点和难点,浙大法律人以《人工智能法专家建议稿》(浙大1.0版)给出了浙大方案。2026年9月24日下午,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联合主办的人工智能法律制度研讨会暨《人工智能法专家建议稿》(浙大1.0版)发布会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求是大讲堂·潘方仁求是馆举行。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教授作主旨报告,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孙笑侠教授作专题报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教授,数字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胡铭教授致欢迎辞;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院长郑春燕教授作大会总结。浙江大学智库高端人才、光华法学院研究员孙军工主持了开幕式。会议汇聚法学、人工智能与计算机科学、传媒等领域的专家学者,阿里巴巴、抖音、美团、蚂蚁、恺英等多家深度参与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的头部企业,以及中伦、六和、垦丁等知名律师事务所代表到会交流,共同研讨人工智能法律制度建设与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一、 开幕式First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教授,数字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胡铭代表主办方致欢迎辞。胡院长介绍了《人工智能法专家建议稿》(浙大1.0版)的发布背景与制度设计思路。他指出,该建议稿持续回应人工智能技术迭代与新型治理难题,从主体界定、权责划分、伦理规范、安全监管、救济机制等方面构建完整制度框架。建议稿立足“科技向善、法治护航、包容审慎、守正创新”的原则,为国家、地方人工智能立法提供学术参考,为行业合规发展提供清晰指引,助力构建适配中国式现代化的人工智能法治体系。二、 主旨报告Second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以《迈向智能社会的法治之道》为题作主旨报告(报告内容另行发布)。三、 专题报告Third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敦和讲席教授孙笑侠以《能-智-事的适配治理——中国人工智能法的结构性原则》作主题报告(报告内容另行发布)。开幕式、主旨报告与专题报告环节由浙江大学智库高端人才、光华法学院研究员孙军工主持。四、建议稿发布与介绍Fourth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李汶龙发布《人工智能法专家建议稿》(浙大1.0版),并对建议稿的起草背景、整体框架与制度创新作了介绍。建议稿共八章九十九条,自工作组成立以来历经近半年、五轮集中修订,由初稿一百七十四条逐步凝练形成。起草工作与杭州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创新活力之城两部地方条例草案研究同步推进,实地调研20余家杭州人工智能企业及互联网头部企业,并经之江立法论坛研讨、与相关部委交流及多轮专家论证,持续吸收各方意见。该专家建议稿立足技术原理来重新解析人工智能风险来源,以“能—智—事”适配原则作为人工智能法律制度的结构原理,将系统执行能力、认知成熟度与具体任务影响三者的适配关系,作为分级分类、义务分配、适配评估、高影响认定、监管强度、风险控制措施、法律责任和分阶段动态调整的依据。与此同时,建议稿将技术研发与商业落地两条全生命周期相衔接,围绕中试验证、首购订购、部署集成、更新退出等关键环节提供法律支撑;立足杭州创新实践,把开源生态、中小企业公平获取资源以及申请被拒后的救济纳入制度安排;回应智能体、具身智能和脑机接口等前沿应用的治理需求,探索兼顾创新活力、权益保障与安全底线的综合立法方案。五、专家演讲Fifth专家演讲环节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周辉、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学尧先后作报告。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周辉介绍了《人工智能示范法》从1.0到4.0版本的迭代思路。他指出,《人工智能示范法》持续回应人工智能发展变化,从生成式AI治理框架,走向覆盖前沿能力、现实影响与系统风险的制度设计,治理对象由模型输出,延伸到现实场景中的行动、后果与系统影响。《人工智能示范法》希望在人工智能时代更好地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法治道路上实现人工智能发展与安全更好融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学尧作了题为《我们该如何开展人工智能立法?》的发言。他首先提出,人工智能综合性立法应当是一部监管法而非实体法典,应保持谦抑的立场并尊重现有体系性立法原则。继而,他从权利、安全与发展的三足定理出发,强调人工智能综合性立法应当定位为科技法,主要关注安全与发展,而涉及权利方面的内容应该交给其他立法。最后,他提出六项人工智能立法条款拟制中需注意的问题:警惕直觉主义、注意权利边界的动态化、破除分类分级迷信、防止硬法崇拜、消除合规成本归宿错觉,以及倚重能有效识别地方创新制度环境营造的比较法方法。该环节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吴亦全主持。六、专题研讨一: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法治保障与创新促进Sixth专题研讨一由上海市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韩旭至,浙江大学人工智能学院教授况琨,美团法务高级专家范雯丽,抖音集团法律研究总监刘明作主题发言。上海市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韩旭至围绕数字人权保护展开分析。他提出,智能技术场景下的数字人权保障,关键在于平衡用户与人工智能科技企业的权利关系,人工智能立法应当牢固树立人权保障导向。无论是国际治理规范还是国内制度文件,均秉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核心理念。现行人工智能立法建议稿依据宪法精神制定,明确公平透明、可解释等基本原则,充分彰显权利保护的价值底色。对此,他建议平台企业常态化开展人权影响评估、公开人权治理政策、完善技术救济机制,同时依托监管沙盒包容企业自律治理模式,打造政企协同共治的人工智能治理格局。浙江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副教授况琨从技术维度对立法框架作出解读。他认为,本次人工智能立法建议稿体系完备、贴合产业实际,全面覆盖数据、算力、模型、算法等核心要素,统筹安全治理与人才培养,凸显人机协同、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结合行业发展现状,他指出当前人工智能技术仍存在可评测性不足、模型可解释性欠缺、算法偏见、智能幻觉等短板,亟需通过数据与算法双向协同治理破解技术痛点。他认同分级分类、敏捷治理的立法思路,主张践行“在管中用、在用中管”的动态治理模式,并强调要提前预判、防范模型自主进化引发的新型技术风险。美团法务高级专家范雯丽立足一线合规实务,聚焦智能体应用场景的法治难点展开分享。当前智能客服、数字员工、跨主体智能协作等应用日趋普及,智能体参与合作催生了授权传递机制模糊、权责划分不清、平台生态开放边界不明等新型合规问题。结合实务经验,她提出行业合规准则:坚守用户核心决策地位,落实授权最小化、分层化管理,清晰公示服务主体信息。同时,可依据过错原则和主体实际控制力界定法律责任,通过合同约定、日志留痕固化证据、化解纠纷。她呼吁立法层面细化智能体场景化规则,压缩法律适用模糊空间,实现法治合规与技术创新良性互动。抖音集团法律研究总监刘明聚焦智能体第三方应用访问的双重授权规则,系统厘清行业法律适用边界。他区分两类授权的法律属性:用户授权基于隐私权、个人信息等法定权利,严格适用“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应用授权多涉及数据、流量等竞争性权益,需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个案综合判定,不宜简单适用授权规则。他从契合用户真实意愿、严守访问权限、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三个层面,构建了智能体行为合法性判断体系,并指出竞争政策需与产业政策、监管政策协同发力,以此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持续释放人工智能产业创新活力。该专题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张迪主持。七、专题研讨二:人工智能应用中的权益保障与责任实现Seventh专题研讨二由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方兴东,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合规总监顾伟,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数字与网络信息法律业务部主任许力先,垦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莎,中伦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王红燕作主题分享。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方兴东认为,人工智能作为通用目的技术,演进有其自身规律与不确定性。他以中国互联网三十余年治理为镜鉴,指出学界曾深度参与立法决策,“九龙治水”格局下的治理总体成功;而人工智能来得更快、渗透更深,治理难度更大。他建议学术界在政府与商业之间保持紧密联系和相对独立性,打破学科壁垒,形成跨学科研究共同体,共同应对这一重大课题。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合规总监顾伟指出,智能体正从工具演变为具有自主决策能力的行为体,其行为难以直接适用民法上的代理规则。智能体可能误解用户指令,也可能受训练偏好或服务提供者预设利益的影响,其所实施的行为不得径行拟制为用户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法律效果亦不能当然且完整地归责于用户。责任配置须正视智能体行为与用户真实意思之间可能发生的偏离。同时,操作系统应作为权限管理的技术通道而非授权主体,坚持公开、公平、非歧视原则。他建议身份标识、交互协议等技术问题由标准先行,授权关系、责任配置等基础问题由立法构建,鼓励市场主体先行探索、政府审慎干预。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数字与网络信息法律业务部主任许力先认为,数据具有非排他性、多主体性、价值依赖性等特质,古典法律制度在客体界定、主体识别、行为归因、责任分配上出现失语与错位,法律必须以体系性、基础性的方式回应。他建议构建以数据与算法为对象、以风险治理为方法、以责任分配为归宿的新型模式,在经典规则上完成规则再造。垦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莎以AI模型跨境部署的责任边界为题发言。她以GEMA诉Suno案为例指出,大模型跨境链条中部分环节发生在域内即可能产生管辖与合规义务,对日益出海的我国大模型企业具有典型警示意义。她建议形成分层、分场景的跨境部署判断指引,完善分类咨询与规则更新机制,让合规分工与持续履约相衔接,减少解释空白。中伦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王红燕聚焦开源治理。她指出,开源是人工智能的基础设施,但传统开源许可协议无法覆盖模型权重、训练数据与分布式传播特征,模型开源不等于训练数据合规。她认为,权重开源者安全评估与备案义务处于灰色地带,训练数据溯源难致责任链断裂,“开源即合规”误读亟待澄清。她建议将权重公开与数据开放分维度理解,明确开源模型定义,分层适用、合理限制,鼓励开源生态发展。该专题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陆青主持。八、闭幕式Eighth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院长郑春燕教授作大会总结。郑春燕教授对莅临本次发布会的各位专家表示诚挚感谢,并表示各位发言为建议稿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重要启发,智能体自发调动、跨境治理等产业场景将成为2.0版深化讨论的重点方向。同时,郑春燕教授介绍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十五五”规划及数字经济法治领域研究布局,并倡议以论文大赛为载体深化校企协同,打破学科与校园围墙,联动学界、产业与实务力量开展联合人才培养,共同服务国家法治建设。研究团队将吸收本次会议意见,持续打磨建议稿内容,推进后续版本迭代,并加强高校、科技企业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研究合作和人才培养。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黄宇、蚂蚁集团研究院研究员武文博、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詹巍、杭州独树一智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周景晟等各界代表参加会议。本次会议以学者建议稿的发布为契机,推动跨学科研究同产业实践、法律实务展开对话。建议稿的发布,为我国人工智能立法提供了可供讨论、持续完善的学术方案,也为把地方创新经验转化为制度探索、促进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积累了研究基础。
2026-09-09
新闻|立法研究院召开2026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地方立法专项课题开题会
2026年8月22日下午,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召开了2026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应用对策(地方立法研究)课题开题会。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吴江、社会行政法规处副处长孙晋坤,立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余军出席本次会议。立法研究院院长助理蒋成旭、办公室副主任单睿参加会议。各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分别为宁波立法研究院副教授杜寅、温州大学法学院讲师郭秉贵、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唐勇、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罗利丹、立法研究院博士后孟庆元。会议由余军教授主持。余军教授介绍了当前立法需求与立法计划的相关情况,他强调本次课题具有较强的实践导向,需要紧密结合立法实践,准确把握研究方向,同时明确具体需求,加强课题团队与立法实务部门之间的双向沟通。参会的各课题负责人依次围绕课题研究情况与立法建议进行报告。《后法典时代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法规制度梳理与完善》课题汇报人杜寅基于对16省市3093条对照条目的实证考察,系统分析了各省清理的规模差异、清理模式与领域分布。他指出本轮清理中法律制度条款占51.6%、法律责任条款占22.8%,实体规范调整合计达74.4%,而法典确立的12项新制度在地方立法中的转化基本未启动。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推动法典增量制度的地方转化、地方环境立法功能重定位、清理技术标准省际统一、建立法典实施立法长效机制等五项完善建议。《浙江省“两新”融合地方立法现状分析与优化策略研究》课题负责人郭秉贵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这一国家及浙江省顶层设计战略,系统阐述了研究的核心命题与思路。她指出“两新”融合已从简单线性叠加转向深度耦合,地方立法亟需回应三个层面的核心命题:一是中央与省级“两新”融合部署向地方立法的转化路径;二是融合不同发展阶段地方立法的重点内容与方向差异;三是核心制度设计中利益相关主体的权责配置规则。课题组已梳理浙江现行“两新”领域法规80余部,浙江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四年居全国第四、市场主体创新意愿旺盛、多元主体协同创新模式成熟,为研究提供了充分的实践制度基础与社会基础。《促进型立法的理论与技术研究》课题负责人唐勇回顾了国内促进型立法自1993年《农业技术推广法》和《科学技术进步法》以来的实践历程,指出作为一种涉及1200余部法律法规的新兴立法现象,促进型立法在《立法法》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形下,亟需法学理论作出系统回应。他提出既要关注题目中包含“促进”字样的形式意义促进型立法,也要研究题目中不含“促进”字样但内容上以促进措施为主的实质意义促进型立法,并重点结合《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等浙江首创性立法实践,探明地方促进型立法的发展方向和技术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浙江科学立法的成效经验与推进策略研究》课题负责人罗利丹系统梳理了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地方立法的重要论述以及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科学立法的重要论述。她基于浙江省233部省级地方性法规的大数据文本分析,从定性总结和定量总结两个维度提炼了浙江科学立法的成效经验,提出“十五五”期间应围绕高质量发展领域立法、强化地方立法系统集成、推动新技术赋能科学立法三个方向进一步推进浙江科学立法。《新型消费领域侵权行为的类型化分析与地方立法规制研究》课题负责人孟庆元分析了新型消费场景中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私域社交、预付履约四类典型样态,归纳出信息与选择风险、责任与主体风险、资金与履约风险、证据与救济风险四类关键风险。她提出应在已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框架基础上,围绕主体识别、交易透明、履约保障、救济协同四个重点模块,探索地方立法的制度完善空间。讨论环节,与会专家对课题立项所做的充分准备和研究意义给予了高度肯定,并结合浙江省2026年生态环境法规清理的实践经验,从国家立法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关系、法典新增制度的地方转化路径、清理技术标准的省际统一等角度作了评议。与会专家围绕课题研究中需解决的实际问题表达了关切,并给予了方向性的指引,强调要把握好地方立法权限,处理好与国家立法的关系,既要先行先试、勇于创新,又要依法依规、稳妥推进。
2026-04-23
新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丽水基层立法联系点与立法研究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2026年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丽水基层立法联系点与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会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举行。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刚,丽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仰勇、副主任李浩,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立法研究院院长郑春燕,立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余军等代表出席会议。会议伊始,郑春燕书记从历史沿革、组织架构、研究方向、系列品牌活动、学科建设等方面介绍了立法研究院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了立法研究院的智库成果与研究特色。在智库成果方面,立法研究院通过立法研究参考、决策建议、专家建议稿等形式积极建言献策,同时承接国家高端智库、省新型智库、省哲社规划等各类课题,持续深化立法理论研究。在研究特色方面,立法研究院以“数字立法”为研究重点和研究特色,紧跟国家数字立法工作布局,积聚立法创新。随后,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刚介绍了丽水市的地方特色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成效。他表示,希望与立法研究院搭建合作平台,推动立法研究院的前沿研究与丽水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实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联动、相互赋能,结合权威智库与基层声音,精准把握地方发展需求,实现立法理论与实务有效沟通和衔接。在交流环节,郑春燕书记指出,双方工作上的共同点是开展合作的基础,“华侨”与“共富”可以作为合作的着力点,应在这两方面寻找合作机会、实现优势互补。余军常务副院长与丽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仰勇、副主任李浩围绕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内容、保障机制等方面开展交流,表示接下来将会细化合作框架、明确具体任务,促使合作事项落地。会议最后,丽水基层立法联系点与立法研究院正式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自成立以来,始终深耕立法研究领域,持续产出高质量理论成果,积极服务地方立法实践与法治建设。此次签约,是立法研究院首次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正式合作关系。未来,立法研究院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和平台,进一步深入基层、拓宽视野、聚焦实践,推动立法研究成果与基层立法实务精准对接、深度融合,为提升基层立法质量、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更加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2026-03-09
新闻|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一行赴立法研究院调研
2026年3月5日下午,广州市南沙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罗焕星一行赴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调研。本次调研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立法研究院副院长郑磊主持。广州市南沙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罗焕星,广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李德珠、广州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副处长彭路遥、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缪恬骍一行9人参与调研。立法研究院副院长黄韬、院长助理冯洋、张帆,立法研究院办公室副主任单睿等出席调研。院长助理冯洋首先代表立法研究院介绍了机构建设与工作开展情况。立法研究院成立于 2018 年,发展迅速并入选浙大十佳科研机构、进入智库评价体系;立法研究院架构完善,拥有专职人员及客座、兼职研究员,形成了以浙江本土人才为主、辐射全国的人才布局。在智库成果方面,多项研究成果获国家及地方领导批示,常态化编制《立法研究参考》内参,为省市级政府立法提供前瞻性研究与实操性支撑,还承接了中央及地方数十项课题,涉及环境、医疗、经济、营商环境等多个领域。此外,立法研究院常态化开展之江立法论坛、地方立法十大范例、名家访谈等多个主题活动,积极建设品牌影响力。罗焕星常委介绍了此次调研的两大核心主题,一是学习浙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经验,浙江求才若渴的人才服务氛围与优质的营商环境给调研团留下了深刻印象;二是为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建设、备案审查工作建设取经,希望借助此次交流,学习浙大立法研究院在该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交流过程中,双方就地方立法权行使、基层备案审查推进、区域法治协调等具体问题展开互动探讨,南沙与浙江分别作为珠三角、长三角的重要发展板块,双方在法治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的交流极具价值,有望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更多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
2026-03-09
新闻 |科技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赴立法研究院调研
2026年1月22日上午,科技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副主任张杨一行赴立法研究院开展专题调研,围绕科技违规行为调查处理与科技法治研究重点展开深入座谈。座谈会由立法研究院副院长黄韬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立法研究院院长郑春燕首先对科技部监管中心调研组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立法研究院的建设情况与发展规划,同时从行政法学的角度针对调研主题反馈了专业意见。浙江大学发展规划处副处长黄云平介绍了浙江大学在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总体发展情况。同时充分肯定了立法研究院作为学校重点支持的新型高端智库,在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提升咨政服务能力方面的卓越贡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数字法治实验室执行主任魏斌等教师代表参与座谈并发言。最后,张杨副主任对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在立法学研究与智库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并对各位专家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表示感谢。同时对研究院支撑科技法治建设方面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立法研究院能持续发挥智库作用,围绕科技法律法规的实施评估、疑难问题解析开展深度研究,提供决策参考;二是建议加强双方在科研诚信教育、案例剖析与培训方面的合作,共同提升科技界的规则意识与合规能力;三是鼓励研究院与科技部相关单位加强联系,紧密合作,共同探索智能监管、数据治理等新兴领域的法律与政策研究,为科技治理现代化注入法治思维。此次调研座谈加强了科技部与高校智库之间的沟通联动,双方表示,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合作基础,共同推动我国科技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迈向更高水平。
2026-01-20
新闻 | 立法研究院理事会换届大会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顺利召开
2026年1月16日,立法研究院理事会换届大会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4号楼210会议室成功举行。会议顺利进行了理事会换届选举,由周江洪担任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邵晓锋、胡铭、郑春燕担任副理事长,张永华、葛洪义、翁国民、余军、郑磊、黄韬担任个人理事,章靖忠、李健、鲁胜担任单位理事。本次会议由浙江光华法学院院长、立法研究院副理事长胡铭主持。会议伊始,胡铭副理事长致欢迎辞,他指出本次会议既是承前启后的换届大会,更是擘画未来的新起点,他代表立法研究院向第二届理事会全体成员的卓越贡献致以诚挚感谢。会议首先由立法研究院副理事长、院长郑春燕向理事会作2025年度工作报告、2026年工作计划及2025年度财务情况汇报。机构荣誉方面,郑春燕副理事长重点报告了立法研究院成功由“全国影响力建设培育智库”晋升为“全国影响力建设智库”的关键跃升等标志性进展。决策咨询方面,立法研究院全年产出70余篇高质量报告,多篇获中央领导、省部级领导重要批示,并被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等中央部委采纳。数字立法方面,立法研究院深度参与了《数字经济促进法》《数据交易规则(学者建议稿)》等多个数字领域立法项目,彰显数字法治研究优势。影响力建设方面,立法研究院持续打造品牌系列活动,“之江立法论坛”“地方立法十大范例”推选活动作为立法研究院的两大特色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立法名家访谈”汇聚权威智慧,“立法名家讲坛”“立法专题沙龙”深度探讨立法前沿问题。展望2026年,郑春燕副理事长提出“强化智库支撑,服务国家战略”的核心思路,将从深化立法基础理论研究、紧密对接“十五五”规划重点领域立法需求、持续打造高端品牌活动等方面系统布局。随后,与会理事在审议报告环节展开热烈讨论,对立法研究院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战略性建议。最后,周江洪理事长发表讲话,他首先感谢上一届理事会的奠基性贡献和各位理事的信任,并对立法研究院未来发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自觉服务中心大局,深度融入法治中国建设蓝图;二是打造制度标杆,在全国立法研究机构中树立治理与研究范式的典范;三是做优智库品牌,扩大平台效应与特色领域影响力;四是强化高质量成果产出,致力于为国家立法进程提供关键的“增量价值”,切实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供坚实智力支撑。立法研究院将继续秉承初心,开拓创新,与各理事单位及社会各界协同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持续继续贡献智慧与力量。
2025-12-31
新闻|辽宁省地方立法研究会赴立法研究院调研
12月25日下午,辽宁省地方立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郭辉一行赴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调研。双方围绕智库建设经验、地方立法研究会运行机制、决策咨询成果转化以及跨省合作等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12月25日下午,辽宁省地方立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郭辉一行赴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调研。双方围绕智库建设经验、地方立法研究会运行机制、决策咨询成果转化以及跨省合作等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辽宁省地方立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郭辉,辽宁省地方立法研究会秘书长、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级调研员张群,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杨溢参加调研。本次座谈会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立法研究院副院长郑磊主持。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立法研究院院长助理冯洋,立法研究院博士后孟庆元、立法研究院办公室副主任单睿及相关人员出席会议。座谈会上,郑磊教授首先代表立法研究院对郭辉副主任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立法研究院的整体发展历程作了简要回顾。他结合陈列在会议室中展示的证书及图像资料,从“领导关怀”“机构荣誉”等维度,生动呈现了研究院在政策支持、学术积累与社会影响等方面的建设成果。  随后,冯洋副教授系统介绍了研究院的智库建设成果。他指出,立法研究院集教学科研机构与智库单位于一体。冯洋副教授重点介绍了研究院在决策咨询方面的经验,通过《立法研究参考》等内参建议,实现了高频次、高水平的资政服务。此外,他还介绍了“立法名家访谈”“之江立法论坛”“地方立法十大范例”等品牌活动的运行情况,以及立法学二级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情况。郭辉主任介绍了辽宁省地方立法研究会的基本情况。他表示,辽宁省地方立法研究会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直属的学术团体,承担着服务地方立法的重要职能。此次来访旨在学习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在科研成果转化、智库运行机制以及校地合作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借鉴“浙大智慧”,探索将立法理论研究与实践高度融合的有效路径,形成良性互动,凝聚合力。会议最后,双方一致认为,应进一步加强跨区域立法研究交流与合作,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络机制。未来,双方将充分发挥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的科研平台优势与辽宁省地方立法研究会的实务资源优势,互学互鉴、资源共享,共同为推进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服务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2025-12-12
新闻|绍兴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赴立法研究院调研
12月11日上午,绍兴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一行赴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调研座谈。双方围绕高校智库建设、地方立法理论与实务融合、数字立法前沿以及校地合作机制等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本次座谈会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立法研究院副院长郑磊主持。立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余军、院长助理冯洋、博士后林星阳、办公室副主任单睿等相关人员出席会议。绍兴文理学院党委副书记、绍兴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主任黄坚,绍兴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胡学瑾、中心副主任严照良、办公室主任姜增等一行五人参加调研。座谈会上,余军教授首先代表立法研究院对黄坚主任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系统介绍了立法研究院的发展历程与智库建设成果。他指出,立法研究院作为“2024年度全国影响力建设智库单位”,始终坚持“立法实务与学术理论深度融合”的特色定位,确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理论、当代中国地方立法、数字立法等四大核心研究方向。余军教授重点分享了研究院在决策咨询方面的经验,特别是通过《立法研究参考》等内参载体,实现了高频次、高质量的咨政服务,并介绍了“之江立法论坛”、“地方立法十大范例评选”等品牌活动的运行情况。黄坚主任介绍了绍兴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的基本情况。他表示,绍兴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是绍兴市人大与绍兴文理学院合作共建的典型代表,承担着服务地方立法实务的重要职能。此次来访旨在学习立法研究院在智库管理架构、科研组织模式及高端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特别是在如何将具体的立法实务转化为具有理论高度的学术成果,以及如何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寻求建议。在随后的自由交流环节,双方就多个实质性合作议题展开了热烈探讨。在智库成果转化与渠道共享方面,针对地方立法研究成果转化难的问题,双方探讨了通过立法研究院的平台渠道,联合报送高质量决策咨询报告的可能性,力求将绍兴的地方立法经验上升为理论成果。在课题研究方面,结合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的优势,双方就数字立法、人工智能治理以及涉外法治等前沿课题交换了意见,并讨论了结合浙江数字经济、绍兴“枫桥经验”等特色领域开展专项课题合作的潜力。在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方面,面对法学学科建设的竞争压力,双方就立法学专业人才的联合培养、博士后流动站建设以及实务型立法人才培训等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会议最后,双方一致认为,应进一步深化“校地合作”模式,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络机制。未来,双方将充分发挥科研平台优势与立法实践经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为提升地方立法质量、推进法治浙江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2025-10-28
新闻 | 省法学会宪法与地方立法学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在杭州召开
近日,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10周年:实践回顾与高质量发展展望”为主题的省法学会宪法与地方立法学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在杭州召开。学术年会由省社会科学院、省法学会宪法与地方立法学研究会主办,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承办,《浙江学刊》编辑部、《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编辑部、《观察与思考》编辑部协办,汇聚了来自省内外学界、立法实务界的近百位代表。省法学会宪法与地方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余军主持开幕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查志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田梦海致辞。第一单元 主旨报告省法学会副会长、宪法与地方立法学研究会会长丁祖年围绕“深化地方立法领域改革的主要任务”展开阐述,表示要落实2025年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部署,在完善立法工作格局、突出立法重点等方面持续发力,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法治保障。宪法与地方立法学研究会需聚焦立法与宪法的深度融合,弥补当前研究中宪法相关内容薄弱的短板,围绕地方立法的核心任务开展理论与实践探索。第二单元 地方立法理论与地方立法质量评估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志昊作《地方立法的象征表达及其理论阐释》报告,从法理层面剖析地方立法象征元素的功能与边界,提出象征表达需兼顾价值引领与实践效用的平衡。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粟丹以《地方立法质量的内涵及其评估》为题,系统梳理立法质量的核心维度,就地方立法质量的评估框架提出可行建议。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何跃军与谈中提出,他认可立法质量评估的必要性,但评估指标需避免“唯数据化”,应结合地方立法“小切口”特色增加弹性评价条款。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行政法规处副处长孙晋坤从实务视角补充,指出基层立法质量评估应聚焦 “法规实施效果”,将执法反馈、群众评价纳入评估体系,解决 “评用脱节”问题。第三单元 立法实践创新与主体参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吴江分享了立法智能辅助的浙江实践探索,介绍浙江人大在立法计划编制、草案起草、意见征求等立法工作中,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地方立法,建设立法垂域大模型的探索与实践。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谢小瑶作《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解释的双重困境及制度选择》报告,认为当前地方性法规解释的“双重困境”本质上是结构要素功能失衡与外部系统协同失败所引发的“系统性功能障碍”,建议在内部明确地方性法规解释的内部要件即主体、程序、载体、方法等;在外部嵌入省级备案、行政适用、司法审查、公众参与等功能模块。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邓蔚霞以《律师参与立法的路径与创新》为题,结合实务经验提出律师可在立法论证、风险评估中发挥专业优势,建议建立“律师立法咨询专家库”常态化参与机制。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王崟屾与谈中认为,立法智能辅助虽能提升效率,但需警惕“技术霸权”,应明确人工智能仅作为辅助工具,保留立法者最终判断权。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赵计义则补充,律师参与立法需破解“利益代表失衡”问题,应通过随机抽选、行业平衡等机制确保意见的多元性。同时针对法律完善的问题,提出解释和修改的优先性争议出现的解决路径。第四单元 城市治理与权益保障立法上海市司法局立法三处主任科员王跃东重点介绍了超大特大城市精细化治理地方立法的体系建构和制度供给。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睿以《城市精细化治理立法的实践动向与善治选择》为题,分享舟山海岛治理立法创新,提出“柔性条款+刚性标准”的混合立法模式。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刘蓉阐述了法治浙江视角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立法探索,建议地方立法应明确平台企业责任,细化“算法透明化”“工伤认定”等实操规则。与谈中,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邬呈辉肯定城市精细化立法的探索,但认为跨区域协同立法需破解“标准不一”难题,建议长三角地区先在生态保护、劳动保障等领域建立立法协作清单。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副教授范佳洋认为,新就业形态立法应避免“一刀切”,可授权设区市根据产业特色制定差异化实施办法。第五单元 立法实践创新与主体参与湖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章国华作《以法制统一为目标推进备案审查专门立法》报告,提出基于党中央部署指引、基本框架确立、实践经验积累和学界广泛共识等机遇和条件,适时将备案审查法纳入立法项目,并推进合理性审查边界、合宪性审查程序、溯及力、撤销权等重点问题研究。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贾媛媛以《完善立法格局下人大执法检查机制再造》为题,阐述当前执法检查存在“重形式轻实效”问题,建议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检查全过程。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姚伟东作《论地方备案审查中的合宪性审查机制》报告,提出地方备案审查需强化合宪性考量,建立“先合宪性判断、后合法性审查”双重过滤机制。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特聘副教授黄文瀚与谈中提出地方备案审查中的合宪性审查应遵循“谦抑原则”,避免过度扩张审查范围,聚焦与宪法直接相关的核心条款。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秦玲认为,执法检查机制再造应增加“回头看”环节,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形成“检查-整改-反馈”闭环。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冯洋主持闭幕式,余军作学术总结。会议还补选了研究会副秘书长、理事。供稿:省法学会宪法与地方立法学研究会转自法治视野公众号
2025-09-29
新闻 | 立法研究院召开2025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地方立法专项课题开题会
9月27日下午,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召开了2025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地方立法专项课题开题会。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吴江、经济法规处处长褚福宝,浙江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邬呈辉,立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余军、院长助理蒋成旭出席本次会议。各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分别为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朱一飞,宁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寅,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传媒与法学院副教授陈丹,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阮汨君,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讲师冯烨。会议由余军教授主持。余军教授介绍了目前立法需求与立法计划的相关情况,指出本次课题具有较强的实践导向,需要结合立法实践准确把握,同时明确具体要求,加强双向沟通。参会的各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依次围绕课题研究情况与立法建议进行报告。《浙江省产品质量立法研究》课题组成员冯烨分析了当前产品质量地方性立法面临数字化新业态和国家层面《产品质量法》修改两大挑战。在明确立法思路、总体定位、框架结构的基础上,提出了细化经营者产品责任、创新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强化网络销售产品质量监管、推出针对新类型产品和特殊产品的质量监管措施等七项具体制度建议。课题组负责人朱一飞对浙江省产品质量立法的总体定位、如何回应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型产品质量问题两个关键点进行了补充。《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科学化建设研究——以浙江为样本》课题组负责人杜寅基于实证和理论研究,提出基层立法联系点存在功能泛化、特征异化、作用虚化三大现实问题。需要对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科学定位,横向对比其他公众参与立法的方法,建议明确人大机构内部的设置标准、运行规则和反馈机制,完善立法联系点的组织方式、主体筛选与话语转译等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动态认定立法研究》课题组负责人陈丹论证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的法理基础,对相关成员的身份确认制度进行了体系化解读,在此基础上提出《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需重塑认定标准、细化操作规则、升级特色条款,同时对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认定标准进行立法完善。《完善地方立法听证制度研究》课题组负责人阮汨君对立法听证的规范类型、范围、时机、听证会的确定、立法听证机构和听证参加人,以及立法听证会的准备、程序、听证报告和听证报告的效力八个方面待解决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解决,明确各省市的调研对象和课题所获支持。讨论环节,与会人员对具体研究方向和细节进行了深入交流。三位专家对课题立项所做的充分准备和研究意义给予了高度肯定,并从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权限的关系、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上如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立法制度难以落到实处等方面作了评议。三位专家围绕课题研究中需解决的实际问题表达了关切,并给予了方向性的指引,强调要把握好地方立法权限,处理好与国家立法的关系,既要先行先试、勇于创新,又要依法依规、稳妥推进。
2025-03-28
新闻|湖南省社科联一行赴我院调研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2025年3月24日下午,湖南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秘书长贺建湘,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炼红一行来我院调研,浙江省社科联 《浙江社会科学》杂志社副社长戴道昆陪同调研,立法研究院副院长郑磊,浙江省委党校讲师、立法研究院兼职研究员徐新星,立法研究院博士后娄金炜、林星阳等参与座谈交流。本次会议聚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立法的现状、难点与未来发展,旨在推动该领域立法工作的深化与完善。2022年7月29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正式审议并获全票通过。2021年2月,立法研究院正式受浙江省社科联委托,立法起草专班工作,组成了由胡铭院长牵头,郑磊教授、蒋成旭副研究员、郭喨博士、徐新星博士、阮汨君博士等组成的起草团队,全程参与了条例起草调研论证普及工作。郑磊教授详细介绍了研究院在哲学社会科学立法方面的工作成果。研究院自成立以来,在智库建设、立法实践参与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如入选国家级智库、承担多项省级重点课题等。特别是在地方立法系列丛书、数字立法等方面形成了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并通过国际学术会议、立法论坛等形式,持续推动立法理论与实践的交流。贺建湘副主席、何炼红副院长与郑磊教授深入探讨了哲学社会科学立法中的关键问题,包括如何平衡科研自由与行政管理需求、如何将地方特色文化品牌纳入立法等。最终达成共识,即立法过程中需充分考虑科研工作的特殊性,避免过度行政化对学术创新的限制,同时强调立法应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体现地域特色。徐新星老师分享了浙江省在文本打磨方面的经历与经验,经过多轮反复修改与增删,最终形成既符合地方需求又具有创新性的条例文本。本次研讨会为湖南省与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立法工作提供了宝贵的交流平台,与会各方就如何进一步推动该领域立法工作达成多项共识,将有助于提升湖南省与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立法的整体水平,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有益借鉴。会议最后,贺建湘副主席对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在未来立法工作中的引领作用表示期待,希望研究院继续发挥学科交叉优势,为哲学社会科学立法工作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社科促进立法相关信息习近平论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详见“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在台州临海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浙江率先出台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综合性地方立法立法时讯|“五年磨一剑”浙江率先出台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综合性地方立法10月1日起施行!浙江这个条例是全国首部浙江率先出台哲学社会科学地方立法,明确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详见“南方都市报”)浙江、江苏出台哲学社科工作促进条例【重点关注】立法助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进”一步以立法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地方立法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贯彻社科促进条例 | 强化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第三方评估贯彻社科促进条例 | 推行“小同行评议”,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立法时讯|《法治日报》:苏浙两地同日出台地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 地方人大破冰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立法2022年绍兴市社联社团组织和科普基地工作人员培训班顺利召开文科新基建法治保障的创新探索《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实施一周年记2024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周(详见“中国蓝新闻”网)省社科联组织全省社科界开展《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学习培训《中国科学报》| 全国人大代表沈满洪:建议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法社科促进立法相关文章郑磊:《地方立法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0月11日,第A08版。辛向阳:《为社科强省建设提供坚强法律支撑》,《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0月12日,第A06版。周江洪:《文科新基建法治保障的创新探索》,《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0月12日,第A06版。卢建平:《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立法创新》,《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0月12日,第A06版。任亦秋:《浙江哲学社会科学立法必要性及价值》,《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0月12日,第A06版。沈满洪:《为社科强省建设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撑》,《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0月12日,第A06版。图文|张文斌编辑|李贵元、张诗笛一审|龚月玥二审|单 睿终审|郑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