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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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新闻|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赴台州人大常委会调研:台州市 “立法民意通”建设情况
2023年2月7日下午,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以下简称“立法研究院”)赴浙江省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台州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调研。本次座谈会围绕科技部项目课题一“多层面多渠道反馈信息的意见/观点采集和评估技术”展开,就台州市“立法民意通”实施与推进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会前,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永军、颜邦林表达了对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郑春燕一行的热烈欢迎,双方进行了愉快的洽谈。随后,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於艳华及相关处室干部,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郑春燕及科技部项目课题一课题组成员参加了座谈会。首先,台州市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於艳华简要介绍了“立法民意通”的实践背景、应用架构及运行成效,为 “多层面多渠道反馈信息的意见/观点采集和评估技术”课题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立法民意通”从民意直通、焦点畅通、协商互通、研判精通、民愿相通五个方面针对性解决了传统立法模式下的难点痛点,取得了革命性的飞跃。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郑春燕指出代表性和响应率是立法意见收集中的两个重要问题,并就如何提高立法意见收集的响应率与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的与会人员、浙江联通台州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探讨。 接着,“多层面多渠道反馈信息的意见/观点采集和评估技术”课题组成员就提高立法意见收集的代表性问题为“立法民意通”运行过程中的问卷设计、样本选取、数据研判提供了相关建议。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院长、立法研究院副院长范良聪指出可以通过链接其他数据库进一步体现立法意见收集的多层面多渠道,通过层次分析法、熵权法等对数据样本进行权重分配增强研判算法的科学性。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计算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主任、长聘副教授吴超建议对立法意见问卷进行精准推送。浙江大学人工智能系副主任况琨认为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事前确定群体的代表性。浙江省法理法史研究会秘书处秘书长、立法研究院院长助理王凌皞也提出可以对不同的问卷来源进行数字标签,在事前低成本地获取人群的分类。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执行所长、立法研究院院长助理冯洋则提议是否能够通过地方立法将数字化改革成果固化。最后,双方友好表达了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加强合作的意愿,共同展望了将来的前进方向。本次座谈会的圆满落幕为拓宽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丰富了方法,为推动立法智能化积累了经验,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拓了新思路。
09
2023-02
新闻 | 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赴省司法厅调研:立法意见征集的各阶段及其痛难点
2023年2月6日下午,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以下简称立法研究院)赴浙江省司法厅进行调研。本次调研座谈会围绕科技部项目课题一“多层面多渠道反馈信息的意见/观点采集和评估技术”展开。与会人员有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晓波及相关处室干部,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郑春燕及课题组成员。在本次立法工作座谈会中,立法研究院与浙江省司法厅的相关与会人员就立法意见的产生、代表性、采纳、反馈、存储、数据处理、征集痛难点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关于本次座谈会的重点问题,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晓波指出,立法意见的产生中存在着部门立法的弊端,即提意见者总是从本部门的利益点出发。因此,如何破除部门立法的弊端也是立法工作者值得攻克的难题。同时,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郑春燕也提出了如何确保立法意见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对此,浙江省司法厅立法一处、立法二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信息技术处)与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的各位处长也纷纷给出了自己的见解,例如: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专门听取管理对象意见,在举办调研座谈会时,针对企业、部门、专家等分别开设;兼听则明,不能完全相信部门的意见,发动政协进行民主协商,发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来代为收集群众的意见等等。立法调研是问题导向立法的必然要求。前期的调研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基本功,只有结合调研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基层实际,实时修正、完善立法方案设计,才能使得法律规则更为科学、严谨、全面。本次座谈会的圆满落幕为创新立法调研手段、丰富立法调研形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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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
通知|关于公布2022年度浙江省社科规划 “地方立法”专项立项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省哲社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审批,下列5项为2022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地方立法”专项立项课题,等级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资助经费如下图,课题经费列入2022年省财政预算,按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列支。请申报人按要求进行申报:一、申报要求部门合作专项课题(不含社会重大舆情调研、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防控研究专项课题)实行网上申报,同时递交纸质申报材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5,申报表一式1份,活页一式6份)和《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8)至省社科联规划处。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9日至3月26日。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日期:2022年3月28日。二、其他要求1.课题和专项课题采取统一申报、分类评审的方式。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名额按照各单位近三年年度课题申报数、立项数、立项率以及撤题终止数等数据核算后进行分配。其他未分配名额单位和新申报的单位限报5项。后期资助课题、专项课题的申报不列入年度课题申报名额之中。2.人本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课题,直接委托研究或因工作需要特殊约定的课题,不受此限。课题负责人有主持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题的(所有课题皆截止到2022年4月30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年度或是专项课题。3.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请人与承担单位须遵守课题申报及评审纪律,不得开展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不良行为。4.常规对策研究课题,以及部门合作专项课题中的社会重大舆情调研、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防控研究两类课题不组织一次性申报,全年接受对策要报投稿,投稿字数0.5万字左右。其中,向《浙江社科要报》投稿请提交至zjssklghb@vip.163.com,社会重大舆情调研专项课题的要报提交至zhangpu8023@dingtalk.com,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防控研究专项课题的要报提交至dilinlin@126.com。5.各类课题实行网上申报,同时将相应纸质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至省社科联规划处。网上申报时,请登陆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s://www.zjskw.gov.cn),从首页中部区域右侧“社科服务”板块中的“社科课题”入口进入,按“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网络申报操作手册”(附件1)填报。申报表、活页纸质材料提倡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单位填写的《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请发至规划处邮箱。规划处电子邮箱:zjssklghb@vip.163.com省社科联规划处联系人:叶德清0571-87053195通讯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512室;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王佳林,联系电话:0571-87290536。课题立项后,请各课题组研究负责人及时主动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系,结合具体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研究内容,所有立项课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研究成果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验收合格后,可办理结项手续。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管理,监督课题组按时完成课题研究。附件:附件1.省社科规划课题网络申报操作手册20211228附件4.部门合作专项课题研究选题方向指南附件5.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及活页附件8.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申报通知相关内容摘要联系方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系人:吴江 联系电话:0571-87056301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仁谐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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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来立法研究院调研
2022年2月17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带队赴立法研究院开展调研,并就共同富裕示范区法治保障问题召开专题座谈会。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浙江立法研究院理事会理事长王辉忠参加。会议由立法研究院院长谢力群主持。立法研究院院长胡铭从“紧扣中心大局,深入开展立法决策咨询服务”“集聚英才,全力助推立法学科建设” “立足质量提升,积极拓展立法项目服务”“加强选题策划,精心组织开展品牌活动”“采取有力举措,扎实稳步推进研究工作”五个方面,向赵光君主任作了工作汇报,并明确提出今年立法研究院各项工作将围绕共同富裕主题开展。赵光君主任对立法研究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介绍了浙江省地方立法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所开展的重点工作,对立法研究院如何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共同富裕示范区立法体系建设中的着力点和切入口提出了建议:一是聚焦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加强系统研究。要在“1+N”制度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下,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门课题组,对照国家和省委提出的改革要求和改革举措,详细梳理现有地方性法规,明确示范区建设需要立什么、改什么、完善什么的清单,并积极参与法律行政法规梳理工作,从法理上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二是聚焦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加强专家参与。要紧扣省人大年度立法计划,主动参与立法调研工作,特别是围绕今年的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立法,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好专家作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立法研究院要形成一个制度,建立常态化的合作机制,不断强化沟通联系,提高工作成效。三是聚焦平台优势,加强学术集成。要充分发挥好立法研究院智库平台的作用,有效聚合省内外研究力量,为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制度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四是聚焦队伍建设,推进交流合作。要加强立法专业培训,分层设置培训课程,探索建立常态化的人员交流机制,为共同富裕立法提供人才支撑。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郑春燕向赵光君主任汇报,提到今年之江立法论坛的议题已经初步拟定为“共同富裕”,并回应“原则性授权”将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重大问题;后续将争取与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联合承办“共同富裕如何实现,立法如何保障”的会议。立法研究院副院长范良聪就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促进条例立法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建议在立法中重点解决六方面问题:一是如何进一步解绑市场,真正意义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如何进一步赋能政府,更好发挥政府在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如何进一步激活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社会主体在推进三次分配和社会治理中的有力作用。四是如何推动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五是如何体现浙江特色,强化数字赋能,全面推进整体智治。六是如何做好体制机制、政策支持和措施保障,全面调动全省所有主体努力奋斗的积极性,实现公共富裕示范区的共建共享共治。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徐鸣华肯定了范良聪教授的研究成果,介绍了目前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的立法进度,并欢迎立法研究院老师深度参与此次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晓明介绍了省人大常委会正在开展的法律行政法规梳理工作,并希望立法研究院能够落实赵光君主任的指示要求,积极开展研究论证,为共同富裕制度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任亦秋强调,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立法工作是一个不断深入推进的过程,希望立法研究院能够持续关注并跟进。当前一项紧迫的任务是开展制度体系研究,提出一揽子的立法任务清单,为做好下一届人大立法提供参考,助力我省共同富裕立法真正成为有干、有枝、有叶的完整体系。立法研究院理事会理事长王辉忠做总结发言,要求立法研究院动员全部力量,积极投入到共同富裕示范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中,主动建言献策、贡献力量,发挥好立法研究院的专家智库作用。座谈会在热烈祥和的讨论氛围中步入尾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