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1日,由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主办的“法治、改革与发展”立法专题沙龙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顺利举办。本次沙龙聚焦中国立法学的独特命题,汇聚了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厦门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深圳大学、《浙江社会科学》杂志社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旨在为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立法实践提供深厚的法理支撑。

开幕致辞环节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立法研究院院长助理张帆主持。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立法研究院院长郑春燕教授代表主办方致辞。郑春燕教授指出,本次沙龙旨在回应中国立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相对薄弱的现状,聚焦“法治与改革”、“立法与发展”的核心交汇点。她期待与会学者能在技术冲击的大背景下,为数字经济等方面的中央与地方立法实践提供具有时效性与穿透力的理论支持。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聘教授葛洪义在致辞中高度肯定了本次专题沙龙的组织模式。他强调,学术研究应打破流于形式的大会模式,通过营造敢于批评、善于接受批评的平等对话氛围,切实推动基础理论的深度开拓与高质量产出。

上午的专题研讨环节分设两个主题,由《浙江社会科学》杂志社研究员陈亚飞主持。
专题研讨一:法治容许多少未来的可能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景辉作题为《法治容许多少未来的可能性?》的主题报告。陈教授通过剖析法律在“确定性预期”与“未来适应性”之间的内在张力,提出“法治是获得特定要素(X)强化的法律形态”这一理论框架。他指出,法治的功能在于构建兼具稳定性与弹性的规范体系,以容纳未来的变革可能。在此逻辑下,改革并非对法律秩序的颠覆,而是对法律理解的补充性调整。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杨知文、浙江大学特聘教授葛洪义等学者围绕该报告展开评议。与会专家针对“X”要素的属性、法治的方法论建构以及法律属性对未来的包容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陈景辉教授对此作出集中回应,重申了形式法治的立场,并强调了在既有法律秩序内部通过立法与解释机制应对未来的必要性。
专题研讨二:法治的两种范式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振作题为《法治的两种范式》的主题报告。朱教授在Tamanaha法治分类理论的基础上,重构了“古典范式”与“现代范式”的分析框架,并详细辨析了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内在张力,为理解复杂的法治思想谱系提供了精细化的理论工具。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帆在评议中对该分类框架的学术增量表示认同,并建议进一步厘清“道德”与“伦理”的边界以完善理论范式。

下午的专题研讨环节分设三个主题,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焦宝乾全程主持。
专题研讨三:科技立法:前世与今生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郑玉双作题为《科技立法:前世与今生》的主题报告。郑教授系统梳理了中国科技立法从早期的实用主义导向向数字时代全面规制的演进脉络。他指出,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科技立法已进入“合法性环境”的重构期,传统法律主体资格面临冲击,立法亟需应对数据、算法与伦理价值对齐等复合型挑战。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魏斌在评议中充分肯定了报告的历史脉络梳理,并围绕人工智能引发的责任划分难题、法律规范意义以及立法的技术解决路径等议题与报告人进行了深入探讨。
专题研讨四:立法变通的宪制功能及其治理效能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姜孝贤作《立法变通的宪制功能及其治理效能》主题报告。姜教授创新性的提出了“竞争性单一制”理论,指出立法变通权本质上是一种“受控的社会实验”。该机制通过授权地方在特定范围内进行制度创新,有效平衡了国家法制统一与地方发展活力,但在实践中仍面临变通空间受限、评估机制缺失等困境。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助理教授徐舒浩就地方治理需求的复杂性、“立法竞争”概念的准确界定、以及变通权在具体实践中的考核与评估机制等核心问题,同姜教授和其他与会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
专题研讨五:立法与司法的平衡:经济特区法院如何维护法制统一?

深圳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王起超以《立法与司法的平衡:经济特区法院如何维护法制统一?》为题,基于深圳前海法院的实证数据分析,揭示了经济特区法规在司法实践中极低的引用率现象。研究表明,特区法院在裁判中呈现出保守倾向,优先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反映出地方立法在司法适用环节面临的现实阻力与价值张力。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立法研究院院长助理冯洋在评议中肯定了该实证研究的新颖视角,并建议未来可通过扩大区域样本范围、聚焦核心变通条款以及开展法官深度访谈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研究结论。

会议最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立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余军作了研讨总结。余教授高度评价了本次沙龙的学术跨度与讨论深度。他指出,上午的基础理论探讨为理解法治模式提供了宏大视野,而下午的专题报告则精准切中了科技立法转型与特区立法变通的实践痛点。本次沙龙促成了“基础法理反思”与“立法前沿实践”之间的深度对话,与会学者的真知灼见不仅深化了对中国本土立法实践规律的认识,更为立法法理学的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学术动能。

本次“法治、改革与发展”立法专题沙龙以“小规模、深聚焦”的对话模式,彰显了严谨且纯粹的学术交流传统。与会专家在法治应对未来变革、科技立法转型及特区立法变通等核心议题上凝聚的深刻洞见,为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相关立法完善与制度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法理支撑,将助力构建更具时代韧性与治理效能的中国特色法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