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专题沙龙 | 李富鹏:往来成古今——晚清立法改革的时间理论
发布时间:2024-04-19

2024年4月17日下午14:30,由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主办的立法专题沙龙“往来成古今——晚清立法改革的时间理论”在5号楼206召开。本次立法专题沙龙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李富鹏副教授主讲,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王凌皞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霍海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金敏、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研究员林月惠、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陈明辉出席本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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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分为缘起、经今古文之争、汉律、春秋国际法、余论五个章节。讲座伊始,李富鹏教授以浙博孤山馆文物库房中沈家本的书信以及法大博士面试题为引,介绍了自己与清代法律史研究的缘起,紧接着提出了一个猜想:对于晚清律学家,或者任何大时代的法律改革者而言,历史不简单是理解法律的背景、语境与经验质料,而是法律知识的记忆迷宫,法律论证的时间结构,以及法律转型的错位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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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章节中,李教授提到经今古文之争是以复古为解放,以经术为政论的,接着列出了一个极简的学术谱系,介绍了晚清学者一部分从公羊进,重微言大义,一部分从三礼进,重典章制度。

随后,李教授对汉律进行讲述,依次介绍了杜贵墀、张鹏一、沈家本、薛允升、沈曾植等专家的著作,并重点介绍了薛允升的《汉律辑存》、沈曾植的《汉律辑补》以及沈家本的《汉律摭遗》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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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秋国际法的讲述中,李教授首先介绍了卫匡国翻译的《法律及神作为立法者》、徐日升和张诚的《尼布楚条约》、林则徐的《滑达尔各国律例》、丁韪良的《万国公法》等四个国际法的中国缘起,紧接着又围绕国际法中的全球图,对《中国古世公法论略》、《公法导源》、《采风记》、《请与各国订明同列万国公法疏》《春秋盟书即今条约考》等文献的研究,体现当时国内学者对国际法的理解与思考。最后,李教授在余论部分大致梳理了当时的国内改革和国际秩序,并在讲座末再次回扣讲座伊始提到的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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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环节,金敏老师就沈家本法理的独到性与春秋国际法章节中宋育仁提到的“(教士虎哥,乃创为公法)不如中国圣人制礼,即以性法为本”这一观点的论证依据进行发问。林月惠研究员从宋明理学的角度进一步解释了这一观点的内在含义对于晚清立法研究背后逻辑的疑惑,谢超表达了研究的意义在于验证相关理论的时间性与合法性,由于不同时代研究刑律的学者群体性质的不同,不同学术背景下的理解需要后世的进一步挖掘与消化。到场学生也与李富鹏副教授热烈交流,围绕当权派对学者所提出的法学思想的运用,以及清末时期的多种群体是否对于刑律改革的认知有共向性的疑问与李富鹏展开深刻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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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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