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浙大城市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为创建于1999年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20年6月,杭州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签署合作协议,超常规支持浙大城市学院十年创百强跨越发展。
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毗邻世界文化遗产京杭大运河。校园占地1000余亩,校舍面积51万余平方米,与未来城市实践区相适应的千余亩新增校区正在选址规划中。设有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等10个学院和浙大城市学院怀卡托大学联合学院等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3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经、管、法、工、理、医、艺术等八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1200余名,与浙江大学等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50余名。建有一支由院士领衔,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师为骨干的学缘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计有教职员工1000余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者比例近50%。人才培养。学校秉承求是创新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着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社会政治经济建设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浙江省一流学科和重点学科7个,省一流专业、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17个,省工程实验室和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各1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近年来获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精品课程23门,入选省课堂创新校,教改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设立“求是雏鹰班”(与浙江大学合作)、“口腔卫生国际特色班”(与美国罗马琳达大学合作);全国首创“城市数字治理创新班”,开设“数字治理”“数字贸易”“数字文旅”等产业特色班,着力培养社会紧缺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学校面向国家战略和地方重大发展需求,积极推进科教创新综合体建设,设有院士、高层次学术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领衔的城市大脑研究院、幸福城市研究院、脑与认知研究院、未来城市研究院、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京杭大运河文化研究院、文明与传播研究院、智慧交通运输工程研究中心、超算中心、低温中心等各级各类科研机构42个。“十三五”期间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8项,近五年科研经费总量超过4.1亿元。
学校坚持立足杭州、服务浙江、面向全国,推进政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社会服务。先后与拱墅区、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委党校、市交投集团以及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浙江中控研究院、京东方科技集团、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广宇集团、浙江和康医疗集团等开展战略,合作共建了一批高水平研发平台。
学校秉承百年求是文脉,汲取杭城精致和谐大气开放精神禀赋,形塑了开拓创新敢为人先的进取精神,涵育了具有历史传承、时代特征和城院特色的大学文化体系,初步打造了城院大讲堂、城市理想、星光文化等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校园文化品牌。
学校坚持走开放办学之路,积极推进国际化教育。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现有与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共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与美国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日本长崎国际大学、英国诺丁汉特伦特大学等合作的课程项目6个,与美国、日本、法国、德国、新西兰等国(境)外的近70所高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与美国罗马琳达大学等共建国际健康科学中心,开创了国内口腔卫生本科人才培养的先河。优质的国际教育资源和浓厚的国际化校园氛围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条件,近三年本科毕业生平均海外深造率达到10%,其中QS百强大学平均录取率超过60%。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简介
浙大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于2020年。现有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者占比35%,博士学位者占比50%,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占比43%,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者占比86%。至目前,拥有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学科组专家和浙江省151人才、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杭州市131人才、杭州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杭州市属高校领雁计划培育人才、杭州市属高校优秀青年博士扶持计划人选等各级各类人才人选。
近年来,学院教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其他省部级课题近20项,在《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浙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战线》等报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其中多篇在《新华文摘》和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在社科文献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浙江大学出版社等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多部。学院现拥有省级一流课程1门、省级思政名师工作室1个、省高校实践育人示范载体1个。
学院以“扎根杭州、服务浙江,讲好中国故事、展示制度优势”为己任,结合“三个地一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重要使命和政治优势,积极与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在教学改革、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多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马克思主义学院。
现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浙大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招聘计划
(一)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二)博士后招聘计划
四、人才分类
(一)学术大师
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发达国家院士,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大师级人才。
(二)领军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海外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省特级专家;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 “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国家教学名师等。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二等奖前3名;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1名;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等。
3.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高级智库负责人等。
(三)钱塘学者
1.钱塘学者第一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创新人才青年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等。
(2)近五年获得以下奖项:省部科学技术一等奖第1名;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1名;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等。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以及基地和人才专项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第一负责人;全国性一级学术团体的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或教育部社科委委员等。
2.钱塘学者第二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选;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省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省 “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省教学名师;省创新团队负责人;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等。
3.钱塘学者第三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文科可适当放宽),博士学位,国内双一流建设(含最新教育部学科评估B类及以上学科)高校或国(境)外知名高校教授职务的学科带头人、教育教学名师或业绩突出的C9高校副教授、世界排名前100高校副教授、助理教授等。
(2)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海内外人才。
(四)青年英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文科可适当放宽),博士学位,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国(境)外知名高校的优秀博士(博士后),具有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副教授相当学术水平的海内外人才。
(五)常规师资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学位,综合素质好,在教学和科研上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适合学科发展需要,学术水平达到学校同类学科副教授平均水平以上的海内外人才。
五、人才待遇
1.引进人才具体待遇试行一人一议,以双方协商为准。
2.团队引进实行一团队一政策,待遇面议。
六、博士后基本要求与待遇
(一)基本要求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2.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二)人才待遇
1.年薪不少于37万元/年。
2.按杭州市当前政策,博士后出站后1年内留杭,并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享受市财政40万元博士后留杭补助;若认定为杭州市D类人才的还可申请购房补贴100万。
3.博士后出站后可优先进入学校编制内的教学科研系列的师资队伍。
4.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额单列。留校录用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予以直接聘任。
5.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省级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或以浙大城市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享受1:1配套资助。
6.学校按规定为全职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7.学校博士后人员由浙江大学和浙大城市学院合作导师共同指导。
8.博士后可租住学校教师公寓。
七、应聘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详细个人简历(自大学开始至申请时段不间断学习、工作经历,发表的论著、主持的项目和获奖成果等成就清单)、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和现任职证明,发至招聘邮箱,并标注主题:应聘专任教师/博士后+姓名+专业。
八、联系方式
查询招聘进展请联系:李老师,电话:0571-88018789 邮箱:Liqy@zucc.edu.cn
咨询人才政策请联系:韩老师,电话:0571-88284389 邮箱:zhaopin@zucc.edu.cn
图/文:马克思主义学院
编辑:曹连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