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名家讲坛 | 丁祖年《关于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对策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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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7日晚,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小礼堂内灯光璀璨,新一期立法名家讲坛在此顺利举行。本次讲坛主题为《关于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对策的思考》,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原主任委员、法工委原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委员丁祖年主讲,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院长郑春燕教授主持。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及立法研究院院务委员会代表参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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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春燕教授在主持环节中,详细介绍了丁祖年主任在立法领域所作出的杰出贡献。丁祖年主任长期在浙江省人大从事立法工作,历任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等重要职务。他主持起草和修改了数十部在全国具有影响力、创新性引领性突出的地方性法规,多次参与国家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和论证。丁祖年主任对立法工作特点和价值有着深刻的理解,他注重加强创制性、先行性立法,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的有机高效衔接。在数字化法治建设方面,他较早推动数字化立法,提出并实践利用数字技术提升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此外,丁祖年主任还在数字法治研究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提出了数字法治化、法治数字化的概念,为数字法治的体系和主要内容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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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祖年主任在报告中指出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和法治中国建设对地方立法质量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仅对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越来越强调,而且对立法质量的内涵要求也越来越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对立法质量内涵的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立法要管用好用,着眼解决实际问题;地方立法要有地方特色,需要几条就定几条,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就不要搞“鸿篇巨制”。

丁祖年主任指出,地方性立法还存在诸多问题:第一,选题盲目追求“高大上”,或者相互攀比。第二,内容上满足于相互抄袭、复制,特色意识弱。第三,设计解决问题的方案,因循守旧,缺乏创新思路。第四,框架结构追求“大而全”,松散化、空泛化。第五,规范措施的内容粗放化、简单化,可操作性、可行性,实效性低。另外,作为立法质量的主要承载者,立法工作队伍显现出疲惫化苗头,可持续性堪忧。分析其中原因,主观上存在追求主义倾向且不熟悉立法规律和知识;客观上,队伍的力量和素质不足,缺乏科学、可行的立法质量标准,缺乏科学、严格的立法机制或者缺乏对立法规则和机制的尊重与严格遵守。

丁祖年主任强调,解决地方性立法存在问题的对策,应围绕影响立法质量和效率的关键因素上下功夫,认准科学、民主、合法三大关键目标,抓好选题,起草,审议三个关键环节,用好社会、代表、专家三大关键力量。应建立健全保障落实的措施和制度:其一,建立科学、可行的立法质量标准,有利于统一认识,明确方向。其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立法体制机制,规范行为。其三,加强立法知识和程序的宣传,提高按照规律和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的意识。其四,加强立法专业队伍建设,发挥有力的专业支撑作用。其五,有效应用Al等现代技术,辅助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其六,实施地方立法质量评估考核机制,形成倒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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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环节,丁祖年认真回答了在座老师、同学们提出的“备案审查制度在地方性立法中如何发挥作用”“高质量立法强调科学性,科学性是否也包含民主性、合法性的内涵”“中西方地方立法功能上的区别,我国的特殊性在哪里”等问题。本次立法名家讲坛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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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张文斌

图片 | 王欣悦

编辑 | 王欣悦

一审 | 龚月玥

二审 | 单   睿

终审 | 郑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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