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二十大指出,“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量”。二十届四中全会布局“十五五”规划时要求,“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度机制”。为全面贯彻新修改的《立法法》《监督法》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加强备案审查学科建设,促进备案审查理论与实践融合发展,“立法名家讲坛”特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长张勇作题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强宪法监督 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主题讲座。
2026年5月14日,由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的“立法名家讲坛”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小礼堂举行。讲座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立法研究院院长郑春燕致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立法研究院副院长郑磊主持。来自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浙江省司法厅,杭州市、湖州市、温州市、安吉县人大常委会,浙江工业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大城市学院等的实务工作者、理论工作者以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师生近百人参加讲座。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立法研究院院长郑春燕指出,目前备案审查理论研究正处于体系化与学科化的发展阶段。近年来,浙江大学对接国家法治建设需求,在备案审查课程体系建设、自主教材开发和学科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积极尝试。备案审查自主知识体系的建设不仅需要扎根法治实践的土壤,也需要实践部门的引领支持,此次邀请到张勇委员开展讲座,对浙大备案审查学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张勇委员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强宪法监督 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为题,系统介绍了宪法监督、备案审查制度的内容及彼此之间的关系,并着重阐释宪法监督制度的意义与作用以及备案审查工作的实践与任务。
张勇委员首先从宪法的定义和内容切入,指出宪法规定了一国的国体、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以及政治体制架构等根本性的内容。宪法是近现代国家的立国之本,不仅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也是国家主权统一、社会稳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保障。因此,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全面有效实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宪法监督正是以此为制度目标,通过审查某项法律规范或者行政行为是否合宪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审查结果,来维护公民基本权利、保证国家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保障各个国家机关有序运作以及维护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接着,张勇委员介绍了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法律规范的宪法监督方式包括制定过程中制定机关自行审查、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监督以及生效公布后的备案审查,其中,备案审查是目前主要且重要的监督方式。他指出,宪法监督制度的建成依赖政治局势的稳定和法律体系的基本建成。加强宪法监督,不仅是新中国民主法治建设成果的历史必然,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改革的时代需要,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内在要求。目前备案审查领域仍有待解决的问题,但这些问题有着阶段性和时代性,需要将其置于制度建设的历史阶段中加以理解,需要实践工作者和理论研究者的共同努力。
随后,张勇委员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内容和开展情况进行介绍。备案审查是中国特色宪法监督制度的基础和着力点,是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监督权,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一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备案审查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逐步贯彻和实现“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目标。张勇委员指出,未来备案审查应继续以制度和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备审质量为核心,通过创新制度实践,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备案审查制度体系。具体而言,应围绕五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全面提升备案审查制度法治化水平;二是以省级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为突破口,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三是落实有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四是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五是推进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相结合,构建中国特色的备案审查理论体系。对此,张勇委员高度肯定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在备案审查理论体系建设过程中的贡献。
最后,张勇委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向与会的实务工作者、学者和同学分享了对宪法监督、备案审查制度的体会。他说道:“每一次有效的宪法法律监督(备案审查),都是对社会文明进步最生动、最有效的推动,都是将高高在上的宪法法律权利请下神坛,根植于现实社会,从而促进某一个领域具体制度的法治化,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添砖加瓦。”
在自由交流讨论环节,来自各地立法、备案审查领域的实务界、学术界代表和同学与张勇委员就适当性审查、备案审查标准体系、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设、监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特别行政区法律备审等内容开展了热烈的交流探讨。至此,本期“立法名家讲坛”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