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名家讲坛|王腊生:以立法创新保障和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发布时间:2025-12-22

 

     

 
2025年12月18日上午,“立法名家讲坛”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四号楼举行。本次讲坛特邀江苏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立法发展研究所所长王腊生作题为“以立法创新保障和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思考和建议”主题讲座。讲座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立法研究院副院长郑磊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立法研究院院长助理张帆,杭州市司法局立法处处长彭志芳、副处长黄小依、副处长蔡光明、四级调研员沈松涛以及立法学硕士、博士等光华法学院学生于立法研究院会议室参加讲座。
    讲坛伊始,郑磊教授以12月18日这一日期作为切入点,他指出,1978年12月18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贸港正式封关;12月18日作为地方立法的历史时刻,我们迎来了王腊生主任关于“新质法治”的重磅讲座。王腊生主任作为改革开放以来地方立法工作的深度亲历者与引领者,在立法实务界与学术界均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深厚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将为我们理解新质生产力与法治建设的深度融合提供极具价值的专业视角。

  讲坛开篇,王腊生主任立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结合江苏地方立法的先行经验,从四个维度深度阐述了如何通过“新质法治”引领和保障新质生产力的蓬勃发展:

  在原理与功能维度,王腊生主任围绕构建“新质法治”与新质生产力的逻辑关联展开研讨。他指出,新质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创新,其核心在于技术革命性突破和要素创新性配置。与之相应,法治作为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实现向“新质法治”的跃迁。他强调,法治不仅是新质生产力的制度基础,更是其发展的最好市场环境,通过激励性制度和包容性治理,方能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保驾护航。

  在任务图景方面,王腊生主任指出,要科学擘画任务图景,打造“1+N”新质生产力保障制度体系。在立法任务层面,王腊生主任建议探索“1部综合性决定+N部专项法规”的模式。他详细介绍了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制度保障的决定》的立法背景,并提出应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创新及高水平对外开放五个关键点,系统性推进立法保障,形成制度合力。

  在领域突破方面,王腊生主任强调,要加强新兴领域与重点领域的立法供给。报告重点关注了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数据要素、生物技术等前沿领域的立法保障。王腊生主任主张,在人工智能立法中应采取“促进发展与安全监管平衡”的模式;在低空经济领域,应针对空域使用、事故责任等瓶颈问题进行地方先行探索。同时,要强化商业秘密保护立法,通过完善知识产权法治体系,不断激发原始创新动力。

  最后,在科学方法层面,王腊生主任建议,应坚持“先立后破”与“因地制宜”的立法路径。针对依法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王腊生主任强调要遵循科学立法规律和方法:一要立足国情实际,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二要因地制宜,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和科技产业发展水平精准立法;三要先立后破,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四要区域协同,发挥如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的优势,破除行政区划壁垒,实现要素自由流动。

  在交流互动环节,杭州市司法局立法处处长彭志芳介绍了杭州在智能机器人、数字贸易等领域的立法近况,并就包容审慎监管的落地问题与王腊生主任进行了深入探讨。立法研究院院长助理张帆、光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刘亚巍,分别就区域协同立法的实操边界、新旧动能转换中的法治尺度等热点问题积极提问,王腊生主任逐一给予了详尽且极具启发性的解答,现场学术气氛热烈。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本期立法名家讲坛圆满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