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坛开篇,王腊生主任立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结合江苏地方立法的先行经验,从四个维度深度阐述了如何通过“新质法治”引领和保障新质生产力的蓬勃发展:
在原理与功能维度,王腊生主任围绕构建“新质法治”与新质生产力的逻辑关联展开研讨。他指出,新质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创新,其核心在于技术革命性突破和要素创新性配置。与之相应,法治作为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实现向“新质法治”的跃迁。他强调,法治不仅是新质生产力的制度基础,更是其发展的最好市场环境,通过激励性制度和包容性治理,方能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保驾护航。
在任务图景方面,王腊生主任指出,要科学擘画任务图景,打造“1+N”新质生产力保障制度体系。在立法任务层面,王腊生主任建议探索“1部综合性决定+N部专项法规”的模式。他详细介绍了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制度保障的决定》的立法背景,并提出应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创新及高水平对外开放五个关键点,系统性推进立法保障,形成制度合力。
在领域突破方面,王腊生主任强调,要加强新兴领域与重点领域的立法供给。报告重点关注了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数据要素、生物技术等前沿领域的立法保障。王腊生主任主张,在人工智能立法中应采取“促进发展与安全监管平衡”的模式;在低空经济领域,应针对空域使用、事故责任等瓶颈问题进行地方先行探索。同时,要强化商业秘密保护立法,通过完善知识产权法治体系,不断激发原始创新动力。
最后,在科学方法层面,王腊生主任建议,应坚持“先立后破”与“因地制宜”的立法路径。针对依法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王腊生主任强调要遵循科学立法规律和方法:一要立足国情实际,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二要因地制宜,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和科技产业发展水平精准立法;三要先立后破,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四要区域协同,发挥如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的优势,破除行政区划壁垒,实现要素自由流动。
在交流互动环节,杭州市司法局立法处处长彭志芳介绍了杭州在智能机器人、数字贸易等领域的立法近况,并就包容审慎监管的落地问题与王腊生主任进行了深入探讨。立法研究院院长助理张帆、光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刘亚巍,分别就区域协同立法的实操边界、新旧动能转换中的法治尺度等热点问题积极提问,王腊生主任逐一给予了详尽且极具启发性的解答,现场学术气氛热烈。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本期立法名家讲坛圆满落下帷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