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立法意义重大,立法学研究也日益受到重视。与之相应,立法学的学科独立性也面临着持续的诘问。此种诘问揭示了立法自身的复杂性,也表明了立法学人力图将立法学纳入法学学科体系的决心。倘若将立法学的所有来处切断,悬置为又一门技术性的专业学问,前种决心只能沦为一种自我安慰。这也给立法学科发展与立法人才培养造成了困难,课堂要么成为琐碎技术知识的布道场,过分强调立法实践使理论问题被排斥,要么只能在概念和词藻中自说自话,无法呈现出真实的运作逻辑。
立法研究院长期关注立法理论与立法实践,创办了“之江立法论坛”“立法名家讲坛”(名家讲坛实录往期目录)“立法专题沙龙”等品牌活动,邀请国内各领域专家学者探讨立法的重要问题与前沿问题。我们深刻意识到,无论是立法学研究,抑或立法人才培养,都不能固步自封于象牙塔之内,亦不能停留在抽象的法条之上,还应当将目光看向中国的现实、看向历史纵深处,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接续未来。为此,我们将目光锁定在积极参与新中国立法实践的亲历者和推动者身上,并策划了“立法名家访谈”系列(名家访谈往期目录)。
本期受访者为周成奎,1942年2月生于浙江省海宁市的一个农村。1960年被选拔至北京外国语学院留苏预备部学习,1961年进入北京大学技术物理系继续深造。1968年北大毕业后被分配到石油部玉门油矿和长庆油田从事石油勘探工作近六年。1974年调入中国科学院工作,曾任高能物理研究所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科学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1987年调入全国人大工作,先后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局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新闻局局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研究室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香港回归前,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委员。2005年至2013年,任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2013年发起成立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是中心的创始理事长。
目次
一、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
二、北大的修正主义苗子
三、从来没有想过会调离西北
四、科学研究不能只看眼前
五、中科院的“一院两制”
六、法律是成熟政策的定型化
七、“临缺受命”的新闻局局长
八、发挥好参谋咨询和写作班子两个作用
九、带好队伍,出好主意
十、发挥社会力量建设高端智库
十一、立法工作永远在路上
结束访谈时,周成奎主任坦言:“接受你们的访谈,是我迄今为止最犹豫的一次”。在编写访谈稿的过程中,我们也愈发理解了这份踌躇。周主任对自身的经历进行剖白,每一处看似简洁的“转折”都牵连着诸多细碎、复杂的偶然与必然。如果说写“立法”尚可通过不断将问题分解,使其从细微处变得清晰,写“立法人”却不允许如此,因为越分解,我们看到的是越复杂的内里。将复杂的世界装在心中,大抵这也是立法人必须具备的品质。
周主任深谙此种复杂性,他从遽变动荡的年代走过,在宏大的生活命题中汲取经验的养分,耐心地在每一个具体的生命事件间建立起关联,为我们勾勒出个体生命的繁盛。他既知晓人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的微末与局限,又不断强调,要去适应环境,而不是等待环境来适应自己。常规的学术训练使我们惯于将人扔进背景里去打量,最终使其成为宏大叙事的一行脚注。而这次访谈见证的是,个体如何从历史与命运中破茧而出。
2025年5月20日下午,我们如约来到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以下是周成奎主任的口述:
我是1942年2月23日生的,今年已经83岁了。我的父母去世很早,父亲在我生下来四个月时就去世了,母亲是在我三岁的时候去世的,他们没有留下任何照片,所以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样子,我是祖父母带大的。小时候,家里穷,没有钱交学费,只好拿几升粮食去交学费,就这样上完了小学。从中学开始一直到大学,我都是靠国家的助学金,所以我是在国家的资助和培养下成长起来的,这一点我一直铭记在心。
我是在海宁诸桥镇上的小学。小学毕业时,我长得比较瘦小,我的祖母因为我是独苗,又是隔代,所以很怕我出事。当时,离家最近的是盐官镇的海宁三中,但是我们村里有比我长一点的孩子在长安镇的海宁二中上学,我的祖母想让他们带我一下,于是我就上了海宁二中。海宁二中在1956年增设了高中部,改名为海宁中学。所以,我的初中和高中都是在海宁中学念的。1960年4月11日,我在高中时就入了党,所以我的党龄已经65年了。
1995年,周成奎(前排右二)回海宁中学时,与同班同学在一起。(除特殊说明,本文均由周成奎供图。)
我的祖父是一个木匠,年轻时经常打拳。我初中时的一个暑假,祖父从外地打工回来,我就问他,能不能教我几招拳法?他说行啊,于是就摆了个架势,教了我几招,我就开始喜欢武术了。回到学校以后,有个同学告诉我,长安镇上有位武术大师,开了个骨科诊所,我说我去找找他,看看能不能向他学习。那时候很小,才十几岁,不知道怎么有这么大的胆量,居然真去找他了。这个人叫阮奉天,曾经是南京国术馆的教官,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国术大师,他刚巧到长安镇来工作。我找到他后,他就说,你有什么基础,打个拳给我看看吧!我就把祖父教我的那几下子摆了出来,他一看还可以,就把我收下了。他先后教了我功力拳、十路弹腿、查拳等武术的基本功,告诉我练拳要做到手、眼、身、法、步的协调一致。从那时开始,我就一直练习武术,早晨五点钟就起来去练拳,下午四点钟又到他那去练到五六点钟。所以,我的武术功底还是比较好的。
阮奉天,1915年生人,著名武术家。图为南京国术馆教授班同学欢送阮奉天返杭留别纪念,前排居中者为阮奉天。(图源/网络)
没想到这段经历后来还起了作用。到了北大以后,北大有不少体育代表队,其中有一个队就是武术队,我就参加了这个武术队。我在北大的第一年担任了班里的团支部书记,第二年担任系团委的宣传部部长,参加武术队后因为学校团委的军体部部长空缺,我在入学第三年又当了军体部部长,管学校所有的体育代表队。1964年,北大原来的学生会主席、经济系的郭景海下乡搞“小四清”了,于是就让我当学生会主席,就这样,我兼任了北大的学生会主席和团委的军体部部长。小时候学的武术还起了这样的作用,也算是“偶然中的必然”。
我喜欢自然科学,希望将来能够有所发明、有所发现,但我也一直对哲学社会科学很有兴趣。初中时,我就开始学哲学,当时买不起书,艾思奇的《大众哲学》,我是每天中午休息时站在书店里看完的。苏联的一本逻辑学教材,我也是在书店里站着看完的。高中毕业考试时,我的作文题目是《教育要革命》,这篇文章成为全校的范文。到大学以后,我虽然在技术物理系学习,但是马列主义的著作我看得不少,像《反杜林论》《国家与革命》《共产党宣言》《联共党史》《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这些书我都是在大学里看的。这些经历对我后来搞政策研究、搞新闻、搞法律都有帮助。
现在回想起来,人生经历中的任何一件小事,都可能会对你的一生产生非常大的影响。所以,不要放过任何一件小事,不要认为小事对自己没用。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
1960年,我高中毕业的时候,祖父专门跑到长安镇来找我,他六十多岁了,要退休了,希望我不要念大学了,来接他的班当工人,帮家里挣钱。但是我还是觉得要上大学,而且想上比较好的大学。因为这件事,我心里对祖父一直很愧疚。但是,现在想起来,如果我当时做了工人,我的命运和整个家庭的命运就完全不一样了。所以,下决心上大学,我自认为还是对的,虽然对我祖父来说很不公平。我的祖母没有文化,是家庭妇女,但是胸怀很宽阔,她是很不简单的一个人,很有眼光,很有魄力。她对我上学一直是非常支持的。
那时候,国家准备选派一批人,到苏联去学习原子能、核技术,回来以后发展我们自己的核工业。我考试成绩很好,于是就把我选拔到北京外国语学院的留苏预备部先学习一年俄语,再派送到苏联的大学学习核技术。但是,那一年中苏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当时选拔到留苏预备部学习的有300人,其中有200人被分配到其他学校,只留下100人,我就是其中之一。我们一共10个班,其中8个班高中学的是俄语,2个班高中学的是英语。我高中是学英语的,分在第九班。还好我的学习比较努力,虽然高中学的是英语,没过几个月,在留苏预备部组织的俄语比赛中,我拿了第二名。但是,也因为那个时候很努力,我得了神经衰弱,晚上睡不着觉,后来通过锻炼等方式,才逐渐好转。
本来到了1961年,我们就要到苏联去留学了,但那时的中苏关系更差了,我们这100个人就都没有出去,全部被分配到国内其他学校去了,我被分到了北京大学的技术物理系。我本来也想学核物理这个专业,高中的物理课本后面介绍了钱三强、何泽慧,他们发现了原子核的三裂变,还介绍了居里夫人,我希望将来也能像他们那样,在科学上有所发现。
那时候,北大要向莫斯科大学学习,培养高精尖的人才,一些学科的学制就改成了6年,我们技术物理系是六年制,其他有的专业还是四年制。因此,我在大学待了8年,到1968年才分配工作。现在来看,大学的学制没有必要这么长时间,有四年完全足够了。大学主要是培养一种能力,一种学习的能力、适应新环境的能力,这是非常重要的。关键是毕业以后,要有在实践中学习的能力和学习的愿望,要去适应环境,而不是让环境来适应你。所以,如果说我以后在自己的每个岗位上都还能够胜任工作,跟我在大学期间这种能力的养成有很大关系。
1960年,国家实行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休养生息。1961年到1965年期间,我们学习得比较扎实,像高等数学、微积分、普通物理、电动力学、量子力学、热力学、电子学、半导体等基础课,当年都学了。所以,我们这一届的专业基础是打得很牢的。1965年,我到河北省的新乐县参加“四清”工作,1966年5月23日,才回到北大。结果5月25日,聂元梓就张贴了一张大字报,文化大革命就开始了。
1966年5月25日,北大哲学系党总支书记聂元梓等七人贴出大字报《宋硕、陆平、彭珮云在文化革命中究竟干些什么》,攻击北京市委大学部副部长宋硕、北大校长兼党委书记陆平、北大党委副书记彭珮云。这是全国第一张大字报。(图源/网络)
我那时是北大的学生会主席,从“四清”回来以后的第二天,我就问我们的副主席、东语系的杨康善,我说北大这一年怎么样?她说这一年情况很好。但实际上,她也不了解内部情况,她跟我讲的都是好的。所以,当我看到聂元梓大字报以后,就很纳闷。当晚,我就跟班上的七位共产党员,一起写了一张大字报,不赞成聂元梓的大字报。结果,有一些大字报就开始对我进行批判,把我列为“北大的修正主义苗子”之一,包括北大之前的学生会主席胡启立,他也是修正主义苗子。还好,当时没有遭到大批判,只是在班里开了几天内部批判会。但毕业以后,我们这些同学都更成熟了,大家不计前嫌,现在团结得非常好,还经常聚会,也不谈那段往事。
我本来应该是1967年毕业的,结果1966年爆发了文化大革命,所以我到了1968年8月才分配工作。我和我的爱人马宇蒨是同班同学,分配的时候,我们要求分在一起,所以只能分得远一点,分到了石油部的玉门油矿。就这样,我在玉门油矿待了2年,后来又在长庆油田待了4年。我的祖父是1967年去世的,当时我还没有大学毕业。我到玉门以后的第二年,就把年迈的祖母也接到身边,从甘肃到北京,直到1990年她去世。
玉门油矿在祁连山的北坡上,周围是一片荒漠。到了以后的第二天,我们就去玉门油矿人事部门报到,人事部门的负责人说:我们油田没有向北大要毕业生,你们俩又是学核物理的,在我们这没法安排,你们回去重新分配吧。我想我们千里迢迢好不容易到这儿来,何必还要回去重新分配,我说就不回去了。刚开始负责人想把我分到钻井队,但看我长得比较瘦小,到钻井队可能不行,最后让我到2141地震队,搞石油地震勘探,我爱人被分配到了汽车保养站,当汽车直流电工。
到2141地震队以后,分给我的工种是爆炸工。你们可能不知道地震队是怎么找石油的,就是用人工爆炸的方式产生地震波,地震波往地下传时遇到不同的地层会反射上来,然后我们再用检波器检测,这样就知道了地层的结构。石油藏在什么地方?一般是藏在馒头形的地层中或者是断层附近,这样的地层能够保住油,平的地层是没有油的。所以,我们勘探时就是要看有没有馒头形地层或者断层地形。然后通过钻井取样的办法来确认究竟有没有油。爆炸工的工作,也有一定的危险性。有一位北京石油学院的同志,跟我同期分配到2141地震队,是河北人,个子比较高大。有一次,一场爆炸后,石头子飞起来,打在他的肚子上,他就死了。人的生命很宝贵,但也很脆弱。
1969年9月,周成奎(后排左一)在玉门油矿劳动锻炼期间,参加中国共产党井下处地质勘探大队首届党员代表大会后合影。
玉门油矿是从1939年开始开发的,是我们国家第一个天然油田,到了我们去的时候,基本上已经没有油了。我们2141地震队是唯一一个在玉门周边找油的地震队,但是找了几年也没有找到油。当时,根据李四光的地质理论,陕甘宁一带是油气比较富集的地区,所以石油部就决定集中力量在甘肃的陇东地区开展石油勘探会战。那个地方有一座长庆桥,所以这个油田就叫长庆油田。当时从全国各个油田调集了不少人参加会战,玉门油矿几乎把主要力量都抽调到了长庆油田。我随2141地震队一起,是1970年2月第一批到长庆油田的,我们与从其他油田调来的几个地震队、地质队、水文队,共同组成了长庆油田石油勘探处,处机关设立在庆阳,我被调到了处机关工作。
在玉门油矿、长庆油田这段时间,生活是很艰苦的。玉门当时除了面条、榨菜,其他什么也买不到,我们只能顿顿吃榨菜煮面。到庆阳后,虽然可以在农贸市场上买到鸡和肉了,但石油会战开始的几年,单位没有住房,我们都租住在当地老百姓的家里,非常简陋,除了一张炕,什么也没有。那时候我学会了刷墙、吊房子的顶篷、搪煤炉子。由于祖母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两个孩子只能白天寄放在老乡家里,晚上下班把他们接回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把他们的衣服全脱了,放在炉子上煮虱子。即使这样,我和我夫人从来没有想过会调离西北、调离甘肃。但是到了1973年10月,我接到了岳父的一封信,说中科院的高能物理研究所成立了,需要人,你们是不是可以考虑回来。我和我夫人就写了一封信给高能物理研究所,希望专业对口,到高能所工作。我们是10月份写的信,第二年1月份,高能所就同意我们调过去,而且是用了中国科学院的调令发过来的,盖了一个很大的国徽章。长庆油田一看到那个国徽章,就把我们放走了,我们就这样从大西北到了高能所。
1990年,周成奎与夫人及两个孩子在一起。
我和我夫人调回高能所是个机遇。我国高能物理的研究和高能加速器的研制曾经几经沉浮、几上几下。1957年,我们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下设计了第一台电子同步加速器,但一直没有搞,直到1983年,国家才批准建造一台正负电子对撞机。这期间,科研人员不断呼吁,要搞高能物理研究,要建设高能加速器,但是没有历史机遇。
1971年,尼克松政府决定放开中美之间的交流,此后很多美籍华裔科学家回国很频繁,其中有两个人,即杨振宁和李政道。他们两个人给国家提了个建议,应当发展基础科学和基础理论。毛主席很重视这件事情,周恩来总理也很重视,他们都见了这两位科学家。1972年7月,周总理强调要认真清理教育和科研中的极“左”思潮,要求对提高基础理论水平问题认真讨论和实施,“不要如浮云一样,过去就忘了”。1972年9月11日,周总理在中国科学院原子能研究所原副所长张文裕等18位科学家的一封信上作了重要批示:“这件事不能再延迟了。科学院必须把基础科学和理论研究抓起来,同时又要把理论研究与科学实验结合起来。高能物理研究和高能加速器的预制研究,应该成为科学院要抓的主要项目之一。”
1972年8月18日,中国科学院原子能研究所原副所长张文裕等18人写信给周恩来总理,提出发展高能物理必须建造高能加速器,建议建立我国自己的粒子物理实验基地。9月11日,周恩来总理复信,对高能物理研究和高能加速器的预制研究工作作出指示。图为周总理的回信。(图源/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根据这个重要批示,1973年2月就成立了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高能物理研究所是在原子能所一部的基础上建立的,人很少,成立高能所以后就需要人,正是有了这个机遇,我和我夫人才能在1974年第一批调入高能所。
高能所的建立、高能加速器的建造,跟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毛主席曾经讲过,自然科学有三大研究课题很重要:一是天体演化,二是生命起源,还有一个就是物质结构。周总理根据毛主席的思想,加上李政道、杨振宁的建议,作了1972年9月11日那个重要批示,建立了高能所。但是建立高能所以后,加速器究竟建不建、何时建、建一台什么样的加速器,仍然争议不断。对于高能加速器的建设,反对者众,支持者寡。为什么反对?第一,国家还很穷,国家那时给整个科学院一年的拨款大概是六亿多一点,建造一台高能加速器,要花2亿多,值不值得?第二,这个钱都花到高能所建加速器去了,其他学科的发展怎么办?所以其他学科有很多人不赞成。第三,加速器建在昌平也好,建在玉泉路也好,都是北京的上风上水,加速器建了以后会不会有污染?这就涉及环境污染的问题。第四,世界上已经有很多加速器了,你现在建造这样的加速器在科学上还有意义吗?这四个问题当时都有争论。
当时,我们没有加速器,高能物理的研究主要有两个途径,一个是靠我们五十年代在云南东川建立的高山云雾室开展宇宙线研究,第二个是核乳胶研究。我和我夫人都是参与宇宙线研究的。1975年,她去云南的高山站工作了一年,后来一直从事天体物理研究,成为一名天体物理学家,而我搞了一年多宇宙线研究后就被调到了高能所办公室,此后再也没有在科研的一线工作。办公室一件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宣传高能物理和加速器建设。那个时候,我曾经起草了一篇文章,介绍为什么要研究高能物理和建造高能加速器,以及高能加速器建设对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等其他各个方面的影响,由国家科委副主任,也是当年高能加速器建设工程的总指挥赵东宛,在中央国家机关作了报告,这个报告在《人民日报》登了整整一个版面,影响很大。
《为什么要研究高能物理和建造高能加速器》发表在《人民日报》1979年6月12日第三版。(图源/人民日报图文数据库)
毛主席很重视哲学,重视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当年刚巧高能物理研究所有10位同志在德国汉堡的电子同步加速器上工作,发现了胶子存在的证据,这是高能物理研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发现。《红旗》杂志社就约高能所写篇文章,宣传理论来源于实践,再指导实践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思想。我负责写了这篇文章,但是我的学问还不够,最后由理论物理学家朱洪元先生帮助修改后,登在了《红旗》杂志1979年第11期上。
《从两个高能实验略谈自然科学的理论与实践》发表在《红旗》1979年第11期。图为当期杂志封面和目录。(供图/立法研究院)
1980年7月,周成奎(左六)随赵东宛率领的中国高能物理代表团访问美国时,摄于华盛顿特区。图中前排左三为赵东宛,左四为胡宁,左五为朱洪元。
1980年,周成奎(右一)随中国高能物理代表团访问美国期间,摄于费米实验室。图中前排左四为赵东宛,左五为朱洪元。
邓小平同志对高能物理研究也非常重视,他曾说建造高能加速器这件事不再拖延、不再犹豫。1979年,他在人民大会堂接见了欧洲核子研究中心的阿达姆斯,那一天我坐在他身后作现场记录,亲耳聆听他向对方表达了关于中国将大力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坚定决心,以及坚持对外开放、与外国在科技领域开展合作交流的基本方针。这次谈话记录后来由中央印发到了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可以说,我国高能加速器的建设和高能物理的发展,是与邓小平同志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
1979年,周成奎(后排左一)为邓小平同志会见欧洲核子研究中心主任阿达姆斯作记录,前排右一为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方毅。
邓小平同志的这个思想是一贯的,1984年正负电子对撞机开工建设时,他去参加了奠基仪式,1988年加速器落成典礼后不到一个礼拜,他又去了高能物理研究所,这一次他发表了一个非常著名的讲话,他说我们国家现在还很穷,为什么要搞高能加速器?这是从长远的利益考虑的,不能只看眼前。接着他讲,“过去也好,今天也好,将来也好,中国必须发展自己的高科技,在世界高科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如果六十年代以来中国没有搞原子弹、氢弹,没有发射卫星,中国就不能叫有重要影响的大国,就没有现在这样的国际地位,这些东西反映一个民族的能力、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标志。”所以,如果没有周总理、没有小平同志,高能加速器的建造是搞不起来的。那么多人反对,他还说不再拖延、不再犹豫,我们国家的领导人是有非常远大的战略眼光的。
1978年3月18日至31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科学大会。开幕会上,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四个现代化的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并着重阐述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一观点。(图源/新华社)
为什么我后来从高能所调走了呢?这有个过程。1978年筹备召开科学大会,科学院的负责人李昌同志要在大会上作一个报告,这个报告的起草小组负责人是当时科学院政策研究室的负责人王汉斌同志,我也被借调到这个起草班子里了。所以汉斌同志对我有所了解。科学大会结束以后,他希望把我调到政策研究室工作,但高能所不同意,不放我走,所以没调成。1979年全国人大成立了法制委员会,邓小平同志点名汉斌同志到法制委员会工作,结果他自己被调走了。不光他调走了,当时在政研室工作的逄先知和高锴同志也先后被调走了,政策研究室急需补充新人。在这样的背景下,时任科学院分管政研室工作的领导胡克实同志就写信给高能所,说自己到科学院工作以后,没有向高能所提出过任何要求,现在就提一个要求,把周成奎调过来。就这样,我就调到了科学院的政策研究室。
我在高能所的这段时间,与何泽慧、张文裕、赵忠尧、彭桓武这些老科学家几乎天天见面,关系非常好,何泽慧先生外出,也经常让我夫人陪伴。何先生得知我要调出高能所的消息后,还想留我,她撕了一张台历纸,用铅笔写了叶剑英的一首诗送给我,“攻城不怕坚,攻书莫畏难。科学有险阻,苦战能过关。”意思是让我不要离开高能所。我很幸运跟这些大科学家相处了8年时间。
2001年8月,夫人马宇蒨(前排右一)与何泽慧(前排左一)先生在德国汉堡的列车上。
政策研究室的工作与高能所的工作不一样。我在高能所的工作,主要是呼吁社会各界重视高能物理研究和高能加速器的建造,当然还有一些行政工作。但是到了科学院政策研究室后,最重要的工作是研究科学院的体制改革。因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已经开过了,国家开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所以当年中央就提出了“经济建设要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要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根据这个方针,科学院必须重视自身的体制怎么改革。这就首先涉及怎样评价科学院各研究所的工作的问题。科学院有一百多个研究所,这一百多个研究所有的是搞基础研究的,有的是搞应用基础研究的,有的是搞应用研究的,有的是搞科学观察的,都不一样。所以,我们认为不同的研究所应当采取不同的评价标准,不能一刀切地要求每个研究所都去直接面向经济建设,这不现实。
20世纪80年代初,在中国科学院工作时起草科技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
科学院的体制改革,是整个国家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科学院搞应用研究的研究所,应当重视市场的需求,更多地开展以市场为导向的研究。但是另一方面,国家应当更加重视发挥企业在研究开发中的作用。科学院的研究所离市场很远,但是企业离市场很近,怎么能把科研成果转变为直接的生产力,企业的作用是很重要的。1985年,我曾经作为国际访问学者应邀到美国访问了一个月,期间参观了美国的数字设备公司(Digital equipment corporation)。这个公司一年销售额的8%都用在了研究开发上。回国后,我写了个报告讲了这件事。我们国家有很多企业,但是那个时候有哪个企业能在销售额中哪怕拿出1%来搞科学研究?所以,我觉得科学技术体制的改革首先要鼓励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企业的研究开发,在政策上要有切实的激励措施,要让我们的企业有研究开发的动力。
这里还要讲一下民营企业的问题。无论是国内国外,实践证明,重视研究开发的,往往是民营企业。华为是世界级大企业,它吸引了大量的人才,重视科学研究,它是个民营企业。现在的宇树科技、DeepSeek涌现出来,证明了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有很强的研究开发的动力,因为这涉及它们的生存与发展。所以,我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非常赞成。我们在民营企业的问题上,要始终保持政策的一贯性,切实按照宪法规定,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发展,特别是要支持民营企业当中的中小企业,支持它们的研究开发。要设立风险基金,风险基金有可能99%都失败了,但是有1%成功,就是了不得的事。企业在科学技术发展当中的作用问题,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中至今没有完全解决的一个问题。
中科院当年提出搞“一院两制”,有一个背景。当时,国务院的主要领导人找到卢嘉锡院长,要求他把科学院解散了,把科学院的研究所都分散到各个高等院校去。卢嘉锡说,我这个科学院院长可以不当,但是不能在我手里把科学院给解散了。卢嘉锡之后,周光召担任院长,他上来后同样要面临这个问题。于是周光召找到何祚庥,请他出主意。何祚庥说咱们去找胡乔木,结果乔木也不赞成,乔木当场打电话给陈云,陈云也不赞成。这样,科学院就没有被解散。
在这样的情况下,科学院提出搞“一院两制”。当时办了不少公司,但是多数失败了。这些公司为什么会失败?因为科学院的研究所离市场太远了,研究成果要转变成直接的生产力,中间还要技术开发、小试、中试,还要做成产品,还要实现批量生产,还要有市场推广和销售,这一系列工作,科学院的研究所很难做好。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历史证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与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直接有关的,所以基础研究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现在强调要加强基础研究,这是完全正确的。科学院还是应当扎扎实实地把基础科学和理论研究做好,为生产力的飞跃发展积累知识和人才,同时企业也应当把自己的研究开发工作加强起来,现在做得还不够。
1985年,中国科学院决定成立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并让我去当这个所的副所长。当了副所长以后,我认为科技政策研究离开了科学院的实际,纯粹搞研究,可能发挥不了太大的作用,于是想离开。我就给汉斌同志写了封信,说有没有可能调到人大去?正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的副主任郭道晖要调到《中国法学》当主编,汉斌同志马上就同意了。这样,1987年8月,我就调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任研究室副主任。
法工委的研究室不是政策研究室,它不是研究政策的,主要是研究法律,特别是研究法理。这是一个我以往从来没有接触过的全新的领域。有一天中午吃了饭,汉斌同志把我叫到他办公室,问我来了以后感觉怎么样?我说,我是学物理的,法律我不懂。我来法工委以前,连宪法都没看过,现在让我当法工委研究室的副主任,我恐怕很难承担起这个任务。他鼓励我说,你不是长期搞政策研究吗?法律就是成熟的政策的定型化、制度化。为了让我尽快适应法工委的工作,汉斌同志让我参加了一些法律修改的讨论,让我和陈斯喜等几位同志一起,到山东莱西做了一个月的实地调研,了解农村村民自治、基层选举、联产承包责任制等情况,这些都与立法工作有很大关系。
周成奎(右一)在春节期间陪同顾秀莲(左二)副委员长慰问王汉斌(左一)副委员长。
汉斌同志爱才,只要有本事的人,他都想吸纳过来。我这个人虽然没有什么大本事,但在他眼里,可能文字还可以。法工委培养了大批人才,这跟汉斌同志有很大关系。汉斌同志还很勤政,他主管立法工作期间,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每一部法律、每一个条文,他都亲自过目、组织讨论、亲自修改。彭冲同志曾经说过,如果汉斌退下来,恐怕再没有领导人会像汉斌一样,抠每一个法律条文。所以我很敬佩汉斌同志。我感觉到汉斌同志是希望我能在立法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所以后来我离开法工委,他是有意见的。
199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的第一任局长张虎生要调到人民日报海外版去当主编。而10月份又要开常委会,当时,常委会会议召开前按惯例需要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常委会会议的议程,回答记者的提问。因此,有一天午饭时,曹志秘书长在食堂找到我说,希望我能出任新闻局局长,并征求我个人的意见。我说我自己没有意见,但是得征求汉斌同志和法工委的意见。据说,汉斌同志不同意,是万里委员长出面做了工作。所以我是在新闻发布会前差不多一个礼拜左右的时间去当的新闻局局长,是“临缺受命”。
从1990年10月到1994年10月,4年当中我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先后举行了19场新闻发布会,回答了记者不少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人大工作中的程序性问题,有的是实质性问题,也有一些是比较敏感的问题。彭冲、曹志同志对新闻发布会的组织与回答问题,是比较满意的。1994年10月,因为决定委员长会议可以请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和法制日报(2020年更名为“法治日报”)等中央主要媒体直接采访,这样就用不着通过新闻发布会去发布议程等有关情况了,所以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就再也不开了,我也成了常委会办公厅的最后一个新闻发言人。
周成奎(后排右二)代表全国人大看望彭冲(前排右一)副委员长,图为在彭冲同志家中。
1997年,周成奎(左一)随乔石委员长访问意大利期间,与曹志(右一)秘书长摄于罗马凯旋门。
1996年3月17日,周成奎(右二)在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李鹏总理的记者招待会上。(摄影/黎进)
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周成奎(左一)主持钱其琛(右二)外长的记者招待会。
当然,每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还是要举行一系列新闻发布会和记者招待会的,特别是总理的记者招待会,全世界都很瞩目。1998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举行总理的记者招待会前,朱镕基总理交代:第一,要尽可能把提问的机会给境外记者,因为内地记者见面机会多得很;第二,不要事先安排,记者提什么问题都可以。这次记者会大家印象深刻的是凤凰卫视记者吴小莉的提问。她当时坐在记者席的前排,并不断地举手要求提问,朱镕基总理就说,这位记者经常举手,怎么不点她?于是接着就点了吴小莉。朱总理在回答她的问题时还说他自己很喜欢看凤凰卫视的节目,这对于提升凤凰卫视的影响力,肯定起了很大的作用。
1998年6月,周成奎(右二)在人民大会堂接受路透社记者采访。
人大的报道政治性很强、法律性很强、程序性也很强。首先,不能出政治问题。第二,不能违反法律,又要报道得让老百姓明白。第三,还要注意程序,知道什么时候能报道,什么时候不能报道。所以,当时每一篇报道我基本上都要看过。有时候,我不能每篇都看,就看新华社的通稿,别的媒体就参考新华社的通稿发稿。整体来看,没有什么出格的事,只有一次,出了问题,涉及驻外大使的任命问题。任命大使,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后还有一系列程序要走,结果有一家媒体的记者到常委会会议上拿到驻外大使的表决名单后就回去擅自报道了,差点引起外交纠纷。
周成奎(前排左二)在全国人大会议上为记者修改新闻稿,前排右二为刘思扬。
所以,我在任的时候,比较强调记者的相对固定,不能随便派一个人来,拿了材料就走,这样是报道不好的,常驻记者制度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搞起来的。1999年1月,第一批常驻记者包括人民日报的傅旭、新华社的张宿堂、中央电视台的林键,进驻了我们在西郊民巷23号院为他们准备的专门的办公室。为了把报道人大的记者团结起来,加强相互间的交流,提高人大报道的水平,1995年1月,经民政部批准,我们还成立了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常委会办公厅是协会的主管单位。1998年,我们又编了一个内部通讯,叫《通讯员之友》,专门做交流用。我们希望能通过这些方式,逐渐培养一批懂人大制度、懂法律的报道民主法制和人大工作的记者。
2000年9月,周成奎(前排左五)率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代表团访问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等国议会及欧洲议会时合影。
但是,回过头来看,我觉得人大报道还是有很多可以改进的地方的,关键是新闻报道要以受众为中心,要让他们了解需要了解的重要信息,而且要让他们看得懂。但是,人大报道中往往重程序、轻实体。比如报道立法,只报道立了什么法,很少报道为什么要立这部法,这部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审议过程中争论过什么问题,这些问题最后是怎么解决的。我主管人大的新闻宣传工作十年,很遗憾这件事情没有完全解决。记者要真正成为合格的人大报道记者,一定要专下心来研究每次人大审议的这些法律,在审议的时候得到现场去听,不能拿个结论性的材料就走了,要知道重点报道什么。我曾经跟记者举过一个例子,个人所得税法这么多条,怎么报道?第一,你要报道什么人要缴税?第二,起税点是多少?第三,税率是怎么个算法?第四,不缴税会有什么法律后果?这样报道,老百姓对这部法律就清楚了。一部法律几十上百条,但核心条款往往就几条,记者得掌握。这就要求记者知道法律的内容,知道老百姓关心什么?同时新闻局要主动向记者提供报道信息和报道建议。所以常委会会议前的新闻发布会不搞以后,每次常委会会议前我们都会向记者吹风,告诉他们这次常委会会议要审议什么法,这个法哪些内容是重点,人民群众可能会关心什么。要不然几十上百条法律,他怎么报道?主动让记者知道要报道什么,这是新闻局很重要的一个职责。
在新闻局工作期间,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办报。全国人大的刊物,原来有一本《人大工作通讯》,后来更名为《中国人大》。但是办报纸,则是后来的事。
1988年8月15日,对开四版的《人民代表报·试刊号》出版,1988年10月1日,《人民代表报》正式与读者见面。图为《人民代表报》试刊号(左)和创刊号(右)。(图源/人民代表报)
我是1990年当的新闻局局长,那时候整个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是红红火火的局面。早在1988年,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就办了《人民代表报》,彭真同志题写了报名。从七届全国人大开始,很多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还有常委会的领导都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也能办一张报纸,以便更好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我们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所以,1994年,我们就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名义,向国家新闻出版署写了一个报告,希望办一张《中国人大报》,这个报告送出去以后,没有回音。新闻出版署的一位负责人跟我说,有领导认为国外议会都没有报纸,我们就不办了。但是,全国人大办报的这个想法是一直有的。
1996年5月,周成奎(前排右四)在人大报纸工作座谈会上合影。
1997年,有一次田纪云副委员长见到丁关根,又提起人大办报的事情,丁关根说,那你们写个报告吧。纪云同志回来以后,就跟我说了这件事,要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起草给中央的报告。这样,1997年4月,我就起草了《关于创办中国人大报的请示》,由乔石、田纪云和王汉斌三个人签发,报到了中央。但报上去以后仍然石沉大海。1998年7月,我陪同李鹏委员长到吉林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的调研,一天晚上,他把我叫到他住的房间,对我说,全国人大原来想办一张报纸,中央没有同意,现在是不是可以考虑找光明日报,请他们用更多的版面报道民主法制和人大工作。
乔石(前排右一)委员长在他中南海的办公室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的采访,后排左二为周成奎。
周成奎(左)与乔石委员长在出访的专机上。
1996年4月,周成奎(前排左一)随乔石委员长访问古巴期间,在哈瓦那与卡斯特罗(前排右一)握手。
1998年,周成奎(前排右一)随乔石委员长赴香港看望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期间,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董建华(前排右二)同志交谈。
周成奎(右一)陪同田纪云(右二)副委员长会见外国客人时留影。
调研结束回来以后,我就找了光明日报的负责人,谈了很多次,形成了一个文字方案。中心内容是光明日报不改变隶属关系,但每周抽出必要的版面来报道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情况。但这件事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办成。这时,人民日报同意办人大专版。1998年9月,李鹏同志在人民大会堂他的办公室约了邵华泽、徐光春、范敬宜、何椿霖、姜云宝和我,讨论办专版的有关问题。邵华泽说,中央已经批准人民日报从10月1日起办民主与法制专版,每周一版,以后适当的时候可以每周出一期专刊。徐光春说中宣部支持人民日报办民主与法制专版。范敬宜说专版应当反映立法的过程,这也是普法的一种形式。何椿霖说,人大要做好服务工作,要为人民日报的民主与法制专版提供题材,也希望人民日报能够派专人到全国人大来工作。
1998年10月6日,《人民日报》首次刊出“民主与法制”专版。(图源/人民日报图文数据库)
这次会议上有两个决定,第一,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人民日报专版编辑部每两个月协商一次宣传报道的重点。第二,决定全国人大要组织通讯员队伍,为专版提供稿源。快到月底的时候,李鹏同志又找我,问人民日报怎么样了,我说人民日报的积极性很高,决定给专版设14个栏目,包括民主法制述评、法治论苑、立法聚焦、新法快递、律师答疑、参政议政、公民建言、民主法制巡礼等。
为了组织通讯员队伍,我们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较大的市都设了通讯员,这些通讯员都是各地人大自己派的,一旦有什么重要信息就报上来。1998年12月10日至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了通讯员工作座谈会,李鹏、丁关根、邵华泽、郭超人、杨伟光、徐光春、范敬宜等都讲了话。这个通讯员工作座谈会恐怕是历史上规格最高的一次通讯员会议。
我在新闻局工作期间,还组织了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1991年是第一次评选,评选有初评、复评和终评,终评委员会的规格很高,吴冷西、穆青、曾涛等新闻界的老前辈都是我们终评委员会的委员。评选结束后的颁奖仪式上,除了彭冲副委员长亲自出席并发表讲话以外,赛福鼎、荣毅仁、严济慈、雷洁琼、倪志福、廖汉生、王汉斌7位副委员长和曹志秘书长,以及人民日报、新华社、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的负责人等,也出席了颁奖大会。可能在全国的好新闻评选中,规格这么高的颁奖大会也是没有过的。评选好新闻,我前后参与了9次,共评出获奖作品1321件。这项工作非常有利于新闻单位报道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是很好的举措。
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与第一届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获奖者合影。一排左起为曾涛、王汉斌、雷洁琼、廖汉生、彭冲、赛福鼎、荣毅仁、严济慈、倪志福、吴冷西,二排左一为周成奎。
那一段时间,我们还把新闻报道的一套制度建立起来了,包括代表大会的新闻报道、常委会的新闻报道,都有成文的制度,使人大的新闻报道工作逐渐制度化、规范化。我们之所以那段时间能在人大新闻报道工作上做一些事情,主要是因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有这样一个大环境。
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总结讲话。讲话中明确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图为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图源/央视网)
2002年1月16日,周成奎(前排左二)与李鹏(前排右三)委员长、朱琳(前排左三)同志在李硕勋烈士遗像前。
我2000年10月兼任了研究室主任,不再分管新闻宣传工作。遇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起草第二年3月在人大会议上要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李鹏同志把我叫到他在中南海的办公室,听取我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提纲的汇报。那时我还不了解为李鹏同志起草文稿的习惯,所以他听了我的汇报以后不满意,并讲了他的想法。我回来以后,就按照他的要求拟了一个提纲,他同意了。2001年到2004年,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都是由我组织起草的。在这些常委会工作报告中,2001年的报告是比较特别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关。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一般都是叙述式的,去年做了什么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今年准备做什么工作,很少有论述式的。因为十五大提出了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2010年要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01年的常委会工作报告要回答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就必须要有一部分论述。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人大曾经组织过一个专家小组研究了一段时间,所以我们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时候,有了好的基础。在这个报告中,我们把这个体系归纳为七个法律部门三个法律层次,七个法律部门就是宪法与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三个法律层次,在宪法的统领下,法律是一个层次,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是一个层次,地方性法规是一个层次。构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标志是:第一,涵盖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应当齐全。第二,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应当制定出来。第三,以法律为主干,相应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当制定出来与之配套。有了这七个部门三个层次,法律体系就比较完善。法律部门的划分问题是个学术问题,写在常委会工作报告里,而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具有法律效力,会不会影响学术界对这个问题的研究?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在这个报告里说这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需要划分的,不影响学术界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后来很多法学界的同志认为,法律部门还应当有生态环境法。现在看起来,这确实是个学术问题,是可以争论、可以讨论的。另外,我认为,中央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促进我们国家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措施。但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等于立法工作以后没事了,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要不断地完善这个法律体系,立法工作永远在路上,没有终点。
2001年7月25日,吉林省第三次市、州人大研究工作座谈会合影,前排左五为周成奎。
2003年11月25—26日,首次经济特区授权立法联席会议在海口召开,与会代表及工作人员合影留念,前排左六为周成奎。
研究室除了要负责报告、讲话的起草,还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围绕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重大问题做研究。2001年7月,我在吉林人大召开的研究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人大研究室要发挥好两个作用,即常委会的参谋咨询作用和写作班子作用,为此必须改变调查研究工作比较薄弱的情况。2001年9月,在杭州召开的华东、东北十省市第十次研究工作座谈会上,我们围绕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问题进行了讨论。2002年5月,在福州召开的华东、东北十省市第十一次研究工作座谈会上,我们又围绕人大的组织制度问题进行了讨论。这几次会议对于推进人大研究室的研究工作是起了一定作用的。
《认真加强调查研究》《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大的研究工作》《关于人大的组织制度问题》收录在周成奎2006年出版的《浮光集》中。(供图/立法研究院)
十届人大期间,周成奎(前排左二)与第十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世忠将军(前排右一)赴贵州考察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时,在山区一所小学了解教育情况。
我很遗憾没有做的一件事情,就是研究人大制度与政党制度的关系。人大制度、议会制度实际上是与政党制度联系在一起的。研究室应当研究政党制度的历史发展脉络,做国内外的比较研究,研究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从而更深刻地认识我们国家为什么选择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们的政体。这件事我曾经向吴邦国同志讲过,邦国同志很赞成,但很快我就不担任研究室主任了,这件事也就没有进行。
周成奎(右一)随吴邦国委员长视察江西时留影。
2000年,周成奎(前排左二)与中央党校同学在一起。
大约是2005年5月,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和党组书记刘飏同志找我,希望我能到中国法学会当专职副会长。他们还给当时的秘书长盛华仁同志打电话,华仁同志就同意了。就这样,我2005年10月就到法学会上任了。
2006年3月,周成奎(左二)与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刘飏(前排左三)一起访问香港时留影。
在法学会期间,首先做的一件事情,就是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这项活动的出发点是更好地发挥法学会这个人民团体在法治宣传中的独特作用,组织法学家到各地直接向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宣讲宪法和法律。法学家们对参与这项活动的积极性很高,各地对这项活动也很重视。特别是我找了时任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吉炳轩同志,向他报告了开展这项活动的有关情况,希望能得到中宣部的支持,并希望能与中宣部共同来组织这项活动。吉炳轩同志很支持,并同意一起组织这项活动。因为有中宣部参与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的影响就更大了。我们每到一地去宣讲,地方的主要领导一般都能亲自出席,比如当时的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同志、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同志、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同志、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同志等,都亲自出席了报告会,或者在报告会前后接见了作报告的法学家,所以这项活动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应当说,在我们的广大干部中,有一部分同志并没有认真学过国家的宪法,熟悉宪法的可能更少。“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的重点是宣传宪法,只有首先让广大干部了解了国家的宪法,并且真正能够依宪执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才能实现。
中国法学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在香港中联办举办报告会,图中右二为周成奎,右一为王振民。
还有一件事,是起草法治建设白皮书。2008年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政府文告形式,全面介绍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法制建设的状况,包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国特色的立法体制和法律体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律制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制度、依法行政与建设法治政府、司法制度与公正司法、普法和法学教育、法治建设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8个部分。这个白皮书是由我主持起草的,韩大元、卓泽渊、刘松山等多名法学家参与了起草工作。白皮书发表后第二天,《人民日报》发表了该报记者采访我的一篇文章《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庄严宣言》。后来,徐显明同志建议,以后法学会是不是可以考虑每年搞一个法治建设的年度报告,我们接受了这个建议,所以2008年以后,法学会每年都组织各有关部门和有关法学、法律工作者撰写一个中国法治建设的年度报告。
2008年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对周成奎的专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庄严宣言》发表于《人民日报》2008年2月29日第15版。(图源/人民日报图文数据库)
中国法学会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起着特殊的重要作用,党和国家对中国法学会的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因此,我在法学会工作期间,曾经建议做好法学会的工作,关键是要带好队伍、出好主意。把带好队伍放在第一位,就是要团结法学界、法律界的同志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让党放心,让人民放心。出好主意是因为法学会还是一个学术团体,因此要推动大家致力于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研究,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言献策。也因此,在一些研究会的年会上,我总是建议大家淡泊名利、静下心来做学问。我常引用杜甫的诗句“细推物理须行乐,何用浮名绊此身”,也常引用韩儒林的对联“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以此来与大家共勉。
图为周成奎书法作品,内容是杜甫《曲江二首》诗句“细推物理须行乐,何用浮名绊此身。”(图源/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局)
法学会每年都要采取招标的办法,资助一批课题研究,再把这些课题的研究成果分别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的参考。虽然每个课题的资助金额不大,大约一两万元,但是这件事对于年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培养起了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韩杼滨会长建议集中力量研究一批重大课题。为此,我们组织了十大专项课题的研究,我专门到财政部争取了200万元,资助这十大专项的研究。对于专项课题的研究成果,我们认真组织了评审,但我们没有要求每份研究报告一定要写多少万字,而是要求一定要找准实际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可操作的、管用的政策建议。我一直不赞成论文、报告必须写几万字才算合格,结果文字洋洋洒洒,但不解决问题。郑板桥说得好,“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写文章、写报告,一定要有观点,要有领异标新的地方,要在大量材料的基础上提炼出观点,并用观点统领这些材料。同时文字一定要精炼,用最少的语言表达最新的观点。我觉得这样的研究报告才是最好的报告。
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是以法治为切入点,研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致力于法治经济、法治社会建设的新型智库。中心于2013年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是实体性、非营利的社会组织。图为中心2013年9月于北京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办成立大会,左起为周成奎、乔晓阳、顾秀莲、朱孝清、张文显。(图源/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2012年,在我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我和王致酝酿成立一个社会智库,研究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决策建议。当时,孙潮在中央党校学习,他建议我们通过这个智库研究法治国家建设的有关问题。2013年,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就登记成立了。
智库成立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召开了一个智库建设的座谈会,与会专家学者在会上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和意见,我们据此形成了一份名为《对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建议》的报告,得到了中央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推动了国家高端智库的建设。卓亚中心在这件事上作了一个智库应该作的贡献。
智库成立以后,我们还组织研究了一些问题,比如一带一路的仲裁机制问题、粤港澳三地的法律融合问题、大数据交易中的法律问题、网络立法问题、人工智能立法问题、社区矫正立法问题、产权保护问题、行政程序立法问题、法治政府评估问题、涉外法治问题等等。另外,我们还对一些具体法条的修改,提出过建议。比如,药品管理法修改过程中,涉及网络销售处方药的规定,修改草案本来禁止网络销售处方药,我们通过研究认为,这与国务院提出的发展平台经济、互联网经济相违背。如果禁止销售,不仅影响平台经济,也会影响老百姓用药。因此我们建议不作这样的规定,这一意见最后得到了采纳。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专家建议稿及说明》是在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下,由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大学四所高校的环境法学研究团队编纂的,是中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首部专家建议稿。(供图/立法研究院)
2018年开始,我们请陆浩、李连宁、何晔晖、王庆喜、别涛等同志做项目指导小组成员,请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的扈纪华同志做项目专家组组长,请竺效、王灿发、孙佑海、秦天宝同志分别组织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大学、武汉大学的生态环境法方面的专家,开始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专家建议稿。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从2015年起已经开始,我们认为法典的编纂工作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趋势,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已经不少,有了编纂法典的基础,为了减少重复、避免冲突、维护法制的统一,以及为了便于执法、司法的实践,也有了编纂法典的必要。我们前后用了三年时间,于2021年拿出了一份1035条的专家建议稿,提请生态环境部和法工委参考。这项工作得到了生态环境部、法工委和全国人大环资委的大力支持与关注。现在,《生态环境法典》已经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我们的工作可以说是为这部法典的出台作了预先研究。与此同时,我们还接受教育部委托作了《教育法典》的研究,也完成了全国总工会委托我们作的《劳动法典》研究。
此外,为了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022年9月出版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问与答》,这本书共30多万字,是李连宁同志和我主编,与陈斯喜、李伯钧、万其刚、刘松山同志共同撰写的。这本书的起草和出版,卓亚中心是组织者,做了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书的出版,反响是好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问与答》首版于2022年9月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是一本以问答形式,专门介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的读物,图为书籍封面。(供图/立法研究院)
卓亚中心与法学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与长期从事人大工作和法律工作的领导,有广泛的联系,人才资源比较丰富,大家在一起,会有很多新的思想出来,很多点子都是在相互交流中碰撞出来的。并且能够看准一个选题,就立即组织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与实际工作者在一起共同研究完成。这是这个中心的特点,也是这个中心的优势。
我在前面讲了,我们的法律体系形成了,但永远在完善的过程中,立法工作永远在路上。目前我们的立法,有几个很重要的领域。
2000年8月3日,周成奎参加立法法座谈会合影。前排左起为:信春鹰、张春生、应松年、周成奎、许嘉璐、乔晓阳、肖蔚云、郭道晖、李步云、郑成思。
一是科学技术方面的立法。现在互联网、人工智能、生物技术、航天等方面的科学技术发展很快,这方面可能会成为我们今后立法工作的一个很大的挑战,我们要关注这方面的问题。科学技术立法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规范,一个是促进,规范科研机构的活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但重点是要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创新,这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此,立法工作者要学习一些科学技术知识,科技工作者要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跨领域的交叉融合,是今后的发展方向。
二是社会保障立法。现在养老、医疗、就业问题都比较严峻。到今年4月底为止,全国有效的法律是305件,行政法占了将近100件,经济法占了将近90件,这两个领域加在一起占60%,都是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社会法大概是29件,不到10%,而且这其中大部分是规定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养老、医疗、就业这些问题,涉及甚少。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是政府的职责,各部门对这方面的立法都有积极性,这当然也是必要的,但是相比之下,我们的社会法还比较薄弱,现在有需要,也有条件来加以规范。我们始终强调要以人民为中心,老百姓的民生很重要,这部分内容涉及各个法律部门,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在社会法里面。社会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稳定。所以我觉得,这一块的立法任务是非常重的。
三是国际法。中国现在是世界大国,是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国际影响力越来越大。中国要担当起一个大国的责任,要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必然会涉及国际法,包括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这方面还有待加强研究,培养人才。
四是法典化的问题。我们现在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估计《生态环境法典》也会很快审议通过。我在前面讲了,法典化至少有两个好处:第一,可以减少法律重复和冲突,通过编纂法典,可以把很多法律冲突和矛盾消除。第二,法典化以后,无论是审判工作、仲裁工作、行政执法工作,还是老百姓学习法律,都比较方便。当然,法典化也得有条件,第一,得有法典化的需求,也就是某个领域,有减少冲突、重复和便于使用的需要。第二,这个领域的法律大体上已经都具备了,不能严重缺胳膊少腿。当然,编纂法典也不必等所有的相关法律都制定出来,有些法律可能还没有制定,但是可以先规定一些指引性条款。至于法典化以后还要不要修改?那肯定还是要改的,不能说制定了法典就不改了。1997年制定刑法,汉斌同志说这实际上就是刑法典,但从制定以后到今天,我们有了12个修正案,还制定了几部专门的刑事方面的法律。所以,制定了法典不是万事大吉了,还可以再修改。我对条件成熟的领域编纂法典,是支持的。
2025年5月20日,周成奎主任接受立法研究院访谈后,与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理事长王致(右二),访谈人阮汨君(左一)、赵健旭(右一)合影。(摄影/周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