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沙龙
沙龙|立法研究的法社会学方法——记2019年第2期立法专题沙龙
2019-11-20 21:54:00 来源:admin 访问次数 :

      2019年11月20日,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举办了立法专题研讨沙龙。本次沙龙由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贺欣主讲,地点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5号楼,主题是“立法研究的法社会学方法”。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郑春燕副院长、王凌皞副教授、郑磊副教授,浙江农林大学陈真亮副教授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其他同学也参与了本次沙龙。


      贺欣教授首先提出,立法必须关注立法后的社会效果。他从“法律”本身的概念开始讲起。“法律”本身如何定义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不同法学家对“法律”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这是法学学科独有的现象。随后,他简单介绍了法理学从奥斯丁时期发展至今,学者对“法律”这一概念理解的变化。奥斯丁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这一观点把“法律”这一概念从中世纪法律与神学的紧密联系中解脱出来,但这是以一种俯视的眼光看问题。马克格兰特则认为,法律在某种程度上讲仅是一种信息,而法院是信息发布的中心,信息的扩展和传播会波及社会的各个领域。贺欣教授介绍到,马克格兰特的观点并非从主权者俯视的角度,而是从社会的角度诠释了法律,这为一些法律制定后无法施行的现象提供了很好的解释。


      此后,他介绍了最近学界存在的“立法应当预留提前量”的观点,他认为,这一观点和马克格兰特对“法律”的定义很好地衔接了起来。为解释这一观点,他列举了高速限速问题、美国的离婚制度中子女抚养权问题、中国的准予离婚制度的问题、醉驾法律制度的问题、香港当前的立法问题。他认为,上述问题反映了立法应该考虑司法对立法预期的理解会有何种程度的扭曲,立法是一个很艰巨、很复杂的过程,立法并非仅仅是主权者的命令,在立法以前,社会已经存在了各种自发形成的运行规则和其他信息。


       沙龙的最后,贺欣教授与老师、同学们进行了深刻地交流。现场济济一堂,气氛热烈,贺欣教授的讲解极具深度,这使得同学们在深入浅出中对于立法研究的法社会学方法问题有了更为深刻认识。本次沙龙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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