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讲坛
第六期“立法名家讲坛”顺利举行
2018-12-22 10:40:00 来源:admin 访问次数 :

2018年12月21日晚上18点30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贾东明主任应邀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小礼堂做了主题为“民法总则中的立法思维”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系第六期立法名家讲坛,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周江洪教授主持。本次讲坛还邀请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任亦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原副巡视员汤达金,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梦海,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郑春燕等实务界和理论界专家出席,许多在校同学也到场参与。


主讲人:贾东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

主要内容

       本次讲坛贾东明主任主要分享了在民法总则研究起草审议中体现的立法思维,包括立法理念、立法考虑、争议的判断、问题的权衡、立法决策以及立法工作方式方法等。讲座按照民法总则的条文顺序展开,以立法思维为主旨,以条款内容和有关背景情况作诠释。贾主任具体详细的分享了三十一点立法思维要点,包括:

        一、立法要有全局观;二、立法要有合理的工作步骤安排;三、通过法律条款的内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立法要抓住一部法律的核心,民事立法的核心是民事权利的保障;五、立法既要继承又要发展;六、立法也要依法立法;七、在立法过程中对争议较大的问题不要急于定论;八、立法要面向社会实际,解决社会突出问题;九、立法要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作出努力;十、法律也要人性化;十一、立法应注意利与弊的取舍;十二、立法要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十三、民事立法要注重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十四、民事立法要考虑审判实践的需要;十五、民事立法要贴近社会认知;十六、立法也要详略有度;十七、立法应当与改革相适应;十八、立法要注重弥补法律空白;十九、立法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倡导正确理念;二十、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二十一、有些问题宜作原则性规定,具体适用需在实践中甄别;二十二、立法要注重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二十三、立法要有时代性和引领性;二十四、立法应遵循法理、探求本源;二十五、对有关问题要依照法律分工作出立法安排;二十六、法律条款内容要有涵盖性;二十七、立法应当关注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二十八、立法需契合社会价值导向;二十九、立法应彼此兼顾,权衡问题的各个方面;三十、立法应重视保护弱势群体;三十一、立法不能盲目超前。

       讲座最后的互动环节也是热烈非凡,现场的老师、嘉宾和同学们都十分积极的围绕立法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包括教学中的学说与立法实践如何更好的结合;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如何借鉴国外相关法律制度等问题。对此,贾主任均给予了认真详尽的解答。他还十分关注讲座效果,给记录了以上三十一点立法思维要点的嘉宾赠送了笔记本,为提问的同学也准备了精美的纪念品。

       本次讲座主题十分契合立法理论研究和地方立法实务工作的需要。当下,民法典编纂工作不断推进,民法典各分编也即将开始陆续二审。希望同学们以此为契机,关注立法,切身体验立法过程,学习立法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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