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名家讲坛 | 陈甦:《公司法》新设制度分析
2024-06-24 09:25:00 来源:admin 访问次数 :

2024年6月21日晚上,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小礼堂济济一堂,“立法名家讲坛”开讲,本期主题为《<公司法>新设制度分析》,由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一级教授陈甦教授受邀主讲,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胡铭教授主持。《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副主任黄山杉、《法学研究》编辑李强老师、王帅一老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陆青教授、黄韬研究员、郑观副教授、石一峰副教授、周淳副教授等近百人出席了此次论坛交流。

4-1.jpeg

胡铭教授首先对陈甦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同学们系统介绍了陈甦教授在法学领域取得的卓越成就。陈甦教授为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一级教授,担任《法学研究》主编、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对公司法等内容颇有研究,相信大家会在本次讲座中收获颇丰。

4-2.jpeg

陈甦教授结合理论和实务,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扩张、授权资本制的效果分析、双控人的事实董事义务、留守董事的职权及限制、股东回购请求权的行使等六个方面分析了《公司法》的新设制度。

4-3.jpeg

首先,陈甦教授以公司的类型切入主题,简要介绍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和公司资本制度的变迁。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了三种认缴制下股权转让的情形:未届缴资、迟延缴资和虚价缴资。该规定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例如股权多次转让后的出资责任分配问题。同时,陈甦教授还分析了认缴制股权转让制度的适用问题,包括责任类型、请求权主体、请求权对象、受让人抗辩、清场后追偿,以及公司法对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原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新公司法第八十四条),修改后的《公司法》取消了股东对外股权转让的其他股东的同意制度。

其次,陈甦教授分析了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扩张问题。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三种公司法人格否认:纵向否认、横向否认和推定否认。其中,推定否认制度涉及推定的认定和举证责任的分配,在实践中需要具体分析。横向否认的规定有助于在司法裁判中扩大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范围,更好地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防止股东权利滥用。但是陈甦教授认为,在实践中纵向否认也已经足矣,横向否认的规定可能会产生一些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观察和讨论。

再次,陈甦教授结合新《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围绕授权资本制的效果,分析了授权资本制的时代适应性问题。新《公司法》首次正式在立法层面突破了传统法定资本制的桎梏,引入了授权资本制,有利于进一步确立董事会中心主义和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但是陈甦教授认为,我国实践中呈现出股东会中心主义,尤其是大股东中心主义的特点,董事会中心主义的确立存在困难,该制度的应用性有待进一步评估。

4-4.jpeg4-5.jpeg
4-6.jpeg4-7.jpeg
4-8.jpeg4-9.jpeg
4-10.jpeg4-11.jpeg

最后,陈甦教授依次分析了双控人的事实董事义务、留守董事的职权及限制和股东回购请求权的行使问题。根据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也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未来需要进一步讨论何为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等问题;关于留任董事的问题,陈甦教授结合新《公司法》第七十条,分析了董事任期制度的意义、留守董事的权限范围和职权限制;关于股东回购请求权的行使问题,陈甦教授结合新《公司法》第八十九条,对比了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与受害股东回购请求权,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主体、事由根据、性质、目的等方面。

4-12.jpeg4-13.jpeg
4-14.jpeg4-15.jpeg

  

在互动环节,陈甦教授详细解答了大家提出的问题,本期立法名家讲坛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51号
邮编:310008
联系电话:0571-86711422
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创高软件 管理登录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