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发布仪式在北京举行。该《条例》是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地方立法的一次创新探索,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吕忠梅,市委书记陈浩,市委副书记、市长洪湖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贤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黄薇,生态环境部首席法律顾问别涛,市领导申中华、喻运鑫、徐晏平等出席发布会。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环境资源能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课题负责人钭晓东受邀参加。
该《条例》为钭晓东教授主持、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承接的立法项目,钭晓东教授团队全程参与了该条例的起草工作。
发布会媒体采访环节,钭晓东教授接受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环境报、中国新闻周刊、浙江日报等媒体采访,解读推广《条例》。经济日报专栏专门刊发钭晓东教授的专题文章《美丽中国的湖州实践》(《经济日报》2024-04-20, http://paper.ce.cn/pc/content/202404/20/content_293239.html),钭晓东教授从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大块头”立法的千般美丽面向层面表示,作为“大块头”的“龙头法规”,《条例》既呈现关涉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内容千面,更有着走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铁肩柔情。在“制度创新与集成引领、经验固化与典型示范、立足当下与着眼长远”的关系协同中,《条例》在理念呈现、体例结构及条文设计上,凸显迭代升级、先行示范、前瞻引领三大美丽面向。
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于2022年承接《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条例立法研究》课题,期间多次召开立法专项工作推进会、课题调研会、立法论证会等,旨在不断加强研究调查,在法治和立法工作领域当好参谋智囊。该《条例》于2024年2月2日获湖州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3月29日经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钭晓东教授始终强调在研究起草中注重示范性、创新性、迭代性及体系性原则,力求从法规编制和法规内容上充分彰显典型示范的时代使命。工作开展过程中,湖州市委市政府对本条例研究和起草工作表示非常重视,并对立法研究院钭晓东专家团队的立法工作质量表示高度肯定,为美丽中国的地方立法先行先试提供积极助力。